資金支票應該怎么管理應該是每個企業都會遇到的問題,如果沒有規定,那么就會引起混亂,賬目不清,關于這部分的內容你知道嗎?如果不清楚,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資金支票怎么管理?
1、 會計和出納的職責分工
在財務部專門設置了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首付業務,而且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的財務工作,除了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以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的賬目。
2、控制現金的使用范圍
按照國家的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于工資性支出,個人勞保支出,差旅費以及零星開支等小額款項,現金庫內只能留下5000元以下的現金,所有的現金必須在每日下班前全部交于銀行賬戶,其他的特殊情況使用現金是需要總經理批準的。
3、 付款審批和支票的簽發
所有的付款應該實行一筆審批,付款必須要經過兩個人或者兩個人以上的簽字才能有效,財務章和支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能由一個人管,不準開空白支票和空頭票,開票前要進行登記。
怎么管理商業企業的銀行存款?
1、企業向銀行送存款項時,應填寫“解款單”,注明款項的來源和金額,連同現金一并送交銀行。銀行點收后,在“解款單”的回單聯加蓋“收訖”戳記退還企業,作為企業記入結算戶存款增加的依據。如果送存銀行的款項既有現金,又有收進的支票,則應分別填制,以利于銀行分別辦理收款手續。
2、企業通過銀行轉賬收入的款項,以銀行轉來的收款憑證作為結算戶存款的增加。
3、企業從銀行提取現金或委托銀行支付款項時,應當按照規定簽發支票或其他結算憑證,銀行據以減少企業的結算戶存款,企業則以支票存根或其他結算憑證的回單聯作為企業記入結算戶存款減少的依據。
以上就是有關資金支票的管理辦法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賬務處理怎么做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也是會計實務操作中必須掌握的內容。國有資產可以理解為屬于國家所有的一切財產及財產權利的總稱。本文就針對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的賬務處理做一個相關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賬務處理
1、按照企業會計制度(2001)的相關規定可得:按規定無償調入或調出固定資產的企業,應當在“資本公積”科目下設置“無償調入固定資產”、“無償調出固定資產”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2、根據新會計準則可得,對于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的企業,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3、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之間無償劃撥資產,劃撥方無償劃撥的資產,應當按其賬面凈值準予扣除;接受方應當視同接受捐贈資產進行計價,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接受方按接受的資產凈值計提的折舊是允許扣除的。
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收到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資本公積——無償調入固定資產
銀行存款
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無償調出固定資產時,賬務處理如下:
1、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若無償調出時發生清理費的,應當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資本公積——無償調出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清理
企業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稅務處理怎么做?
1、企業國有資產無償劃轉在稅法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2、企業間無償劃轉資產,若是涉及產權過戶登記的情況,則按照相關規定,應當繳納印花稅。對于產權轉移書據,應當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3、由于劃轉固定資產、存貨和設備是一種視同銷售行為,所以企業國有資產無償劃轉需要繳納增值稅。
若是將資產的劃轉視為資產重組的情況,則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是不用繳納增值稅的。
接受劃轉資產的賬務處理
1、收到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
貸:遞延收益
2、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3、按照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逐月或年分攤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4、出售設備時,將沒有分攤的遞延收益余額同時轉銷,賬務處理如下:
出售設備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以上就是關于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賬務處理怎么做的全部介紹,希望大家閱讀后能夠有所收獲。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企業賺得越多,稅負也跟著增加。在依法納稅的同時,企業也會去合理合法的節稅,達到節稅增收的目的。“避稅洼地”對于節稅的企業來說是最熱門的一種方法,那么稅收洼地稅收減免的管理辦法有哪些?接下來會計網就給大家講解一下稅收洼地的相關內容。
什么是稅收洼地
稅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區域,在其稅務管理轄區注冊的企業通過區域性稅收優惠、簡化稅收征管辦法和稅收地方留成返還等處理方法,實現企業稅負降低的目標。
在我們國家,政府為了促進一些地區的經濟發展 出臺了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當地的發展,也就形成了我們現在所說的稅收洼地。
一般的稅收洼地獎勵制度
1.增值稅獎勵地方留存的30%-70%(地方留存總稅收50%)
2.所得稅獎勵地方留存的30%-70%(地方留存總稅收40%)
個人獨資企業,有限合作企業,一般納稅人/小規模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利潤率小規模0.5%-3.1%,一般納稅人無限接近于3.5%。有限公司在享受 1、2政策的同時,所得稅第二年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利潤率小于3.5%
稅收洼地地區屬于總部經濟招商的形式,不會讓企業實體入駐到稅收洼地(注冊形式的招商)就可以享受這樣的稅收優惠政策。
選擇稅收洼地的時候需要注意
1.當地招商引資優惠是否有越權行為,
2.具體稅收洼地的選擇需要仔細比對。
3.稅收洼地的相關風險:虛開發票、關聯交易、政策變動
以上就是稅收洼地稅收減免的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給你帶來一定的幫助。
無償調入一般指無償調撥(劃轉),是指在不改變國有資產性質的前提下,以無償轉讓的方式變更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的行為。相關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
財務會計方面:
借:固定資產—通用設備
貸:無償調撥凈資產
銀行存款
預算會計方面: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無償調入資產的相關規定
按照相關政府會計準則規定,單位(調入方)接受其他政府會計主體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資產,其成本按照調出方的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稅費確定。但是,無償調入資產在調出方的賬面價值為零(即已經按制度規定提足折舊)或者賬面余額為名義金額的,單位(調入方)應當將調入過程中其承擔的相關稅費計入當期費用,不計入調入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
無償調撥凈資產是什么科目?
無償調撥凈資產屬于權益類科目。本質上,無償調撥資產業務屬于政府間凈資產的變化,調入調出方不確認相應的收入和費用。單位應當設置“無償調撥凈資產”科目,核算無償調入或調出非現金資產所引起的凈資產變動金額。
固定資產是什么科目?
固定資產屬于資產類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產原價。包括建造承包商的臨時設施,以及企業購置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未單獨計價的軟件。
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迎來倒計時100天之際,10月27日,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等北京、河北兩地5家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增值稅退稅指定辦稅服務廳進行了授牌儀式。
為支持北京2022年冬奧會順利舉辦,國家出臺一系列稅收支持政策,特別是北京2022年冬奧會增值稅退稅政策。按照規定,我國對特定主體在中國境內發生冬奧會相關采購支出負擔的增值稅予以退還,并由北京、河北兩地5家指定辦稅服務廳辦理線下退稅申請業務。
現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進行解讀: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為支持籌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以下簡稱北京冬奧會),經國務院批準,按照92號公告第五條和第九條的有關規定,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國際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國際殘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以下稱退稅實體)因從事與北京冬奧會相關的工作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國際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采購貨物或服務的指定清單》(92號公告附件,以下簡稱《指定清單》)內的貨物或服務采購支出,對應的增值稅額可由退稅實體憑發票及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冬奧組委)開具的證明文件,按照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向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部門申請退還(以下稱冬奧會退稅)。具體退稅流程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為落實92號公告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出臺《辦法》,對冬奧會退稅具體流程予以明確。
二、冬奧會退稅辦理流程包含哪些環節?
冬奧會退稅流程主要包括五個環節,分別是:確定清單、申請退稅、受理退稅、審核退稅、稅款退庫。
1.確定清單。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確定退稅實體清單。退稅實體清單包含退稅實體的中文名稱、外文名稱(僅境外退稅實體)、納稅人識別號(未辦理稅務登記的退稅實體為退稅實體代碼)。
2.申請退稅。退稅實體應按照《辦法》規定準備冬奧會退稅申請資料,資料內記載的相關信息應與退稅實體清單中確定的信息一致。資料準備齊全后,退稅實體可自行或委托稅務代理人向稅務部門提交冬奧會退稅申請。
3.受理退稅。退稅實體提交的冬奧會退稅申請資料齊全、填寫內容符合要求的,稅務部門予以受理;申請資料不齊全、填寫內容不符合要求的,稅務部門一次性告知退稅實體,退稅實體補正后予以受理。
4.審核退稅。《指定清單》內貨物和服務的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以下簡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負責辦理冬奧會退稅以及后續管理工作。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退稅審核。
5.稅款退庫。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完成退稅審核后,對準予退稅的,相應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并將稅款退庫信息傳遞至同級人民銀行國庫部門。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完成退庫審核后,稅款退還至退稅實體提供的收款賬戶。
三、哪些單位可以申請冬奧會退稅?
92號公告第九條、第十條規定,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冬奧會退稅)的國際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國際殘奧委會及其相關實體實行清單管理,具體清單由北京冬奧組委提出,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確定。因此,上述三部門聯合確定的退稅實體清單內的單位,可以按規定適用冬奧會退稅政策。
四、退稅實體可以委托他人代其申請冬奧會退稅嗎?
考慮到退稅實體中存在許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尤其是境外單位,為便利退稅實體申請退稅,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辦法》明確,退稅實體可以自行申請冬奧會退稅,也可以自愿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作為稅務代理人,代其申請冬奧會退稅。
上述所稱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是指稅務師事務所和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稅務代理公司、財稅類咨詢公司等機構。退稅實體可以登陸國家稅務總局門戶網站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公告欄,或者前往辦稅服務廳查詢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名單。
五、退稅實體的哪些采購支出可以申請冬奧會退稅?
按照92號公告的規定,退稅實體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以退稅實體發生采購支出取得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因從事與北京冬奧會相關的工作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下列采購支出,可以按規定申請冬奧會退稅:
(一)餐飲服務、住宿服務;
(二)廣告服務;
(三)電力;
(四)通信服務;
(五)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六)辦公室建造、裝修、修繕服務;
(七)辦公室設備及相關修理修配勞務、有形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八)奧林匹克轉播服務公司和持權轉播商購買或接受的與轉播活動相關的貨物和服務,包括五項:
1.賽事轉播設施建設、裝卸所需的貨物和服務;
2.轉播設備(包括攝像機、線纜和轉播車輛等);
3.用于轉播、通訊設備和車輛的租賃服務和相關修理修配勞務;
4.與轉播有關的咨詢、運輸和安保服務;
5.其他涉及賽事轉播的相關貨物和服務。
六、什么時間可以申請冬奧會退稅?
冬奧會退稅的申請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退稅實體可在上述期間內的任一時間線上提交退稅申請,或者選擇工作日線下提交退稅申請。
需要說明的是,退稅實體只能就開具日期為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的發票申請冬奧會退稅。
七、退稅實體申請冬奧會退稅的方式有哪些?
退稅實體可以登陸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電子稅務局(以下簡稱北京市電子稅務局)申請冬奧會退稅,也可以前往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辦稅服務廳申請冬奧會退稅。
(一)北京市電子稅務局登陸網址為
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
(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辦稅服務廳包括:
1.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宏泰東街望京東園4區綠地中心5號樓
2.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石景山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城興街255號院2號樓(中海大廈A座)
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延慶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
地址:北京市延慶區慶園街60號
4.國家稅務總局張家口市崇禮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
地址:河北省張家口市崇禮區西灣子鎮迎賓路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二樓
5.國家稅務總局張家口市橋東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
地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勝利中路1號橋東政務服務中心五樓
需要說明的是,冬奧會退稅申請由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統一受理。考慮到河北省張家口市為北京市冬奧會主要賽場地之一,為便利退稅實體申請冬奧會退稅,《辦法》明確,除北京市三家指定的辦稅服務廳外,退稅實體還可以前往張家口市兩家指定的辦稅服務廳,在相關稅務人員的協助下,登陸北京市電子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
八、申請冬奧會退稅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退稅實體首次申請冬奧會退稅時,需向稅務部門提交以下資料:
(一)開具時間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間的注明稅額的發票;
(二)《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增值稅退稅申請表》(以下簡稱《退稅申請表》);
(三)《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增值稅退稅證明》(加蓋北京冬奧組委稅務證明專用章,以下簡稱《退稅證明》);
(四)委托稅務代理人申請退稅的,或者以第三方境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銀行賬戶)收取冬奧會退稅款的,應同時提交《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及其測試賽增值稅退稅辦理委托協議》(以下簡稱《委托協議》)。
退稅實體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的,提交申請資料的電子件;通過辦稅服務廳提交退稅申請的,提交申請資料的紙質件(原件或復印件)或電子件。
退稅實體再次申請退稅時,《退稅證明》和《委托協議》未發生變化的,無需再次提供;發生變化的,需要重新提交新的《退稅證明》和《委托協議》。
九、申請冬奧會退稅的發票需滿足什么要求?
為確保申請冬奧會退稅的發票符合相關規定,退稅實體向銷售方索取發票時,應注意以下開具要求:
第一,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的一種或多種。上述發票可以為紙質發票,也可以為電子發票。
第二,發票上記載的“購買方名稱”欄次應填寫退稅實體的中文名稱。退稅實體的中文名稱,應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按照92號公告規定確定退稅實體清單中退稅實體的中文名稱完全一致。
第三,已在境內辦理稅務登記的退稅實體,應在發票上記載的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次填寫該退稅實體的納稅人識別號。未在境內辦理稅務登記的退稅實體,應在發票上記載的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次填寫其退稅實體代碼。退稅實體代碼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確定清單時一并確定。
第四,如果退稅實體向同一商戶發生多筆采購支出,其中只有部分采購支出屬于冬奧會退稅范圍的,請在索取發票時,要求商戶將符合冬奧會退稅條件的采購支出與其他采購支出分別開具發票。舉例說明,退稅實體向某一商戶采購了符合冬奧會退稅條件的住宿服務、餐飲服務,以及不符合冬奧會退稅條件的茶葉等貨物,住宿服務和餐飲服務可以合并開具一張發票或分別開具發票用于冬奧會退稅;茶葉等貨物另開一張發票,不用于冬奧會退稅。如果將上述三項采購支出開具在同一張發票上,可以要求商戶換開發票。
第五,未在境內辦理稅務登記的退稅實體,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記載的購買方的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相關欄次可不填寫。
十、《退稅證明》需滿足什么要求?
《辦法》附件2公布了《退稅證明》的統一樣式。《退稅證明》中填寫的退稅實體中文名稱、退稅實體代碼(或納稅人識別號),應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確定清單中列明的退稅實體相關信息一致;收款人名稱、收款人開戶銀行名稱、收款人開戶銀行賬號,應與退稅實體提交的《退稅申請表》、《委托協議》上相關欄次信息一致。退稅實體應向北京冬奧組委索取加蓋北京冬奧組委稅務證明專用章的《退稅證明》。
十一、《委托協議》需滿足什么要求?
《辦法》附件3公布了《委托協議》的統一樣式。退稅實體委托其他機構或者個人代其申請冬奧會退稅的,或者以其委托的第三方的銀行賬戶收取冬奧會退稅款的,需要在申請冬奧會退稅時向稅務部門提交《委托協議》。
《委托協議》中填寫的退稅實體中文名稱、退稅實體代碼(或納稅人識別號),應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確定清單中列明的退稅實體相關信息一致。
十二、收取冬奧會退稅款的銀行賬戶有什么要求?
收取冬奧會退稅款的銀行賬戶,應為境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退稅實體可以使用其自有的銀行賬戶收取冬奧會退稅款,也可以使用其他單位或個人(包括但不限于稅務代理人)的銀行賬戶收取冬奧會退稅款。
十三、冬奧會退稅額如何計算?
按照92號公告第五條規定予以退還的增值稅額,為符合冬奧會退稅條件的發票上注明的稅額。舉例說明,退稅實體發生住宿支出1060元,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上注明金額1000元,稅額60元,退稅實體可按規定申請退還的增值稅額為60元。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退稅實體取得的發票稅額欄次注明為“***”“0”或未填寫,這說明退稅實體該筆采購支出所支付的價款中不包含增值稅,對這筆采購支出相應無需申請退還增值稅。
十四、對哪些發票不予退稅?
退稅實體提交的發票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退稅:
(一)發票上記載的采購支出項目不屬于或不全部屬于《指定清單》列明的貨物或服務項目范圍的;
(二)被定性為虛開發票的;
(三)已用于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差額扣除、申報出口退稅、申請留抵退稅或其他退稅的;
(四)已作廢或已相應開具紅字發票的;
(五)存在增值稅風險疑點且無法排除的;
(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稅實體提交多張發票申請冬奧會退稅,其中部分發票存在上述不予退稅情形的,不影響其他符合冬奧會退稅條件的發票辦理退稅。
十五、退稅實體取得的發票只能用于退稅嗎?
冬奧會退稅為退稅實體自主申請事項。對于未在境內辦理稅務登記的退稅實體,可以選擇申請或不申請冬奧會退稅;對于已在境內辦理稅務登記的退稅實體,其取得的發票可以用于申請冬奧會退稅,也可以按照現行規定用于抵扣進項稅額、適用增值稅差額扣除、申報出口退稅、申請留抵退稅以及其他退稅。
需要注意的是,已用于冬奧會退稅的發票,不得用于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差額扣除、出口退稅、留抵退稅以及其他退稅;已用于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差額扣除、出口退稅、留抵退稅以及其他退稅的發票,不得用于冬奧會退稅。
十六、退稅實體取得的發票上記載的信息有誤怎么辦?
退稅實體取得的發票上記載的信息有誤的,例如,票面記載的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項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稅率、稅額等欄次錯誤的,應當區分不同種類的發票分別進行處理。
對于退稅實體取得的發票屬于紙質發票的情形,退稅實體應當將記載錯誤信息的發票退回,并由銷售方重新開具記載正確信息的發票;或者由銷售方按照有關規定開具紅字發票后,重新開具記載正確信息的發票。
對于退稅實體取得的發票屬于電子發票的情形,退稅實體應當要求銷售方按照有關規定開具紅字發票后,重新開具記載正確信息的發票。
十七、退稅實體如何查詢退稅辦理進展和結果?
退稅實體可登陸北京市電子稅務局查詢其冬奧會退稅辦理進展和辦理結果。稅務機關將按照辦理流程向退稅實體發送中文版《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相關環節辦理情況。如有需要,退稅實體也可以下載《稅務事項通知書》的電子件。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國稅務網
2022年新一輪注會備考工作已經開始了,考生們平時除了努力備考以外,了解歷年的考試重點也十分重要,會計網整理了一些關于《經濟法》科目的主要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經濟法》科目的主要考試內容
1、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法律關系、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市場經濟的法律調整與經濟法律制度;
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制度、代理制度、訴訟時效制度;
3、物權法律制度,包括物權法律制度概述、物權變動、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
4、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基本理論、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擔保、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幾類主要的典型合同;
5、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業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6、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基本概念與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財務會計、公司重大變更、公司解散和清算;
7、證券法律制度,包括證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交易、股票的公開交易、上市公司收購和重組、證券欺詐的法律責任;
8、企業破產法律制度,包括破產法律制度概述、破產申請與受理、管理人制度、債務人財產、破產債權、債權人會議、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產清算程序、關聯企業合并破產;
9、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結算概述、票據法律制度、非票據結算方式;
10、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包括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概述、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管理制度;
11、反壟斷法律制度,包括反壟斷法律制度概述,壟斷協議規制制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制度,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規制制度;
12、涉外經濟法律制度,包括涉外投資法律制度、對外貿易法律制度、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經濟法》要求考生理解、掌握或運用相關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解決實務問題。那么其考試大綱具體有什么要求?
注會《經濟法》科目的考試大綱
1、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法律關系、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市場經濟的法律調整與經濟法律制度;
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制度、代理制度、訴訟時效制度;
3、物權法律制度,包括物權法律制度概述、物權變動、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
4、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基本理論、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擔保、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幾類主要的典型合同;
5、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業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6、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基本概念與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財務會計、公司重大變更、公司解散和清算;
7、證券法律制度,包括證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交易、股票的公開交易、上市公司收購和重組、證券欺詐的法律責任;
8、企業破產法律制度,包括破產法律制度概述、破產申請與受理、管理人制度、債務人財產、破產債權、債權人會議、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產清算程序、關聯企業合并破產;
9、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結算概述、票據法律制度、非票據結算方式;
10、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包括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概述、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管理制度;
11、反壟斷法律制度,包括反壟斷法律制度概述,壟斷協議規制制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制度,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規制制度;
12、涉外經濟法律制度,包括涉外投資法律制度、對外貿易法律制度、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國有資產在購買之后,如果具有保值增值的,需要根據資產管理的辦法來處理,其計算公式為:資產保值增值率=期末凈資產總額/期初凈資產總額×100%。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如何計算?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可以通過以下公式計算:
資產保值增值率=期末凈資產總額/期初凈資產總額×100%
資產保值增值率=100%,為資本保值;資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為資本增值,反之為資本減值。
要確定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無非兩個參數,一個是期初凈資產總額,另一個是期末凈資產總額。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是什么意思?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是指企業考核期末扣除客觀因素后的所有者權益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權益的比率,是維護社會簡單再生產從而進行擴大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也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前提。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剔除因素
在計算期末凈資產總額時,應剔除的因素有:
1、因國家專項撥款、各項建設基金增加的資本公積;
2、由于國家對企業實行先征稅后返還辦法增加的資本金或資本公積金;
3、因投資者對企業的投資增加的資本金;
4、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增值或減值所造成的所有者權益的變動;
5、企業接受捐贈增加的資本公積;
6、其它非正常性變動造成的所有者權益的變動。
什么是資產保值增值率?
資產保值增值率是指所有者權益的期末總額與期初總額的比值。
資產保值增值率的公式為:
資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權益總額/期初所有者權益總額
如果資產保值增值率大于100%,說明所有者權益增加,否則意味著所有者權益遭受損失。公式中的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金和留存收益,即倉儲的權益資本或凈資產。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是企業考核期末扣除客觀因素后的所有者權益和考核期初所有者權益之間的比率,具體計算公式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期末凈資產總額÷期初凈資產總額×100%。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怎么算?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的計算公式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期末凈資產總額÷期初凈資產總額×100%,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是企業考核期末扣除客觀因素后的所有者權益和考核期初所有者權益之間的比率。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什么意思?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不斷創造利潤和效益,通過經營利潤增加企業凈資產,并保持和增加國有資產的價值。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具體理解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的計算公式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期末凈資產總額÷期初凈資產總額×100%。如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為100%,表明國有資本保值;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代表國有資本增值;如果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表示國有資本減值。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的客觀因素有哪些?
1、在考核期內因國家專項撥款及各項建設基金增加的資本公積金;
2、考核期內因國家對企業的各種投資增加的資本金;
3、考核期內企業由于國家對其實行先征收后返還辦法增加的資本金或資本公積金;
4、在考核期內企業按國家規定進行清產核資增加或減少的所有者權益;
5、在考核期內企業按國家規定進行資產重估、評估增加或減少的資本公積金;
6、在考核期內企業接受捐贈增加的資本公積金;
7、在考核期內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其他增加或減少所有者權益的因素。
國有資產如何保值增值?
1、強化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可以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并完善規章制度,做到依法規范管理;
2、完善會計操作規則和監督制度,明確會計委派職責,且委派會計要嚴格執行會計法規與制度,及時、全面和準確組織會計核算;
3、理順產權關系,明確產權責任,按國家所有、分級管理、分工監督與委托營運的原則,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4、國有資產證券化模式運作,國有資產證券化是對國有資產的進一步優化配置,可以在不增加國有企業負債或資產的前提下實現融資計劃,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5、強化國家對中介市場的監管,對國有資產實現準確評估,政府加強國有資產評估工作,遵循未來收益原則、貢獻原則、市場原則、替代原則以及外在性原則。
《經濟法》考的內容比較碎,重點不明顯,很多第一次考試的考生還不知道《經濟法》的主要考試內容是什么?
《經濟法》科目的考試內容
1、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法律關系、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市場經濟的法律調整與經濟法律制度;
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制度、代理制度、訴訟時效制度;
3、物權法律制度,包括物權法律制度概述、物權變動、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
4、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基本理論、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擔保、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幾類主要的典型合同;
5、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業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6、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基本概念與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財務會計、公司重大變更、公司解散和清算;
7、證券法律制度,包括證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交易、股票的公開交易、上市公司收購和重組、證券欺詐的法律責任;
8、企業破產法律制度,包括破產法律制度概述、破產申請與受理、管理人制度、債務人財產、破產債權、債權人會議、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產清算程序、關聯企業合并破產;
9、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結算概述、票據法律制度、非票據結算方式;
10、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包括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概述、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管理制度;
11、反壟斷法律制度,包括反壟斷法律制度概述,壟斷協議規制制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制度,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規制制度;
12、涉外經濟法律制度,包括涉外投資法律制度、對外貿易法律制度、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2022年8月初級會計考試已經進入到最后的倒計時階段,目前考生要做的就是通過做題來鞏固所學知識點,下面會計網給大家出幾道模擬題,看看正確率怎么樣。
Q&A
1、【單選題】下列各項中,企業應將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是()。
A: 盤虧的固定資產
B: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一項固定資產
C: 生產成本
D: 約定未來購入的存貨
正確答案:C
【解析】預期不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不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不是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均不屬于企業的資產。
Q&A
2、【單選題】資產負債表是根據()這一會計等式編制的。
A: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B: 資產+費用=負債+收入
C: 收入-費用=利潤
D: 現金流入-現金流出=現金凈流量
正確答案:A
【解析】“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是編制資產負債表的理論依據。
Q&A
3、【多選題】2020年12月31日,甲企業“原材料”借方余額80萬,“庫存商品”借方余額20萬;“周轉材料”借方余額100萬,“發出商品”借方余額60萬。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 “原材料”科目對應的報表項是“存貨”
B: “發出商品”科目對應的報表項不是“存貨”
C: “存貨”報表項填列的金額為260萬
D: “周轉材料”科目對應的報表項是“存貨”
正確答案:ACD
資產負債表“存貨”項目,需根據“原材料”“庫存商品”“周轉材料”“發出商品”等科目余額合計數填列。
Q&A
4、【判斷題】審計證據的充分性與適當性密切相關,審計證據的適當性會影響充分性。()
A: 正確
B: 錯誤
正確答案:A
【解析】審計證據充分性與適當性關系的考核。
Q&A
5、【不定項選擇題】下列規范性文件中,屬于規章的有( )。
A: 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B: 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旅游管理辦法》
C: 財政部發布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
D: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發布的《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
正確答案:BC
【解析】行政規章包括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部門規章由國務院所屬部委制定,地方政府規章由地方政府制定。
本文來源:會計網初級會計題庫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斷創造利潤和效益,通過經營利潤增加企業凈資產,并保持和增加國有資產的價值,計算公式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觀因素影響后的期末國有資本÷期初國有資本)×100%。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計算公式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斷創造利潤和效益,通過經營利潤增加企業凈資產,并保持和增加國有資產的價值。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結果通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指標反映,具體的計算公式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觀因素影響后的期末國有資本÷期初國有資本)×100%。
國有資產是什么?
國有資產指在法律上由國家代表全民擁有所有權的各類資產。國有資產的概念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國有資產,指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及其收益、撥款、接受饋贈、憑借國家權力取得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種類型的財產或財產權利,既包括經營性國有資產,也包括非經營性國有資產,以及以自然資源形態存在的國有資產;狹義國有資產即為經營性國有資產,指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存在于各類國有及國家參股、控股的企業中。
國有資產如何保值增值?
1、理順產權關系,明確產權責任,堅定不移地按國家所有、分級管理、分工監督與委托營運的原則,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2、強化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可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并完善規章制度,做到依法規范管理;
3、完善會計操作規則和監督制度,明確會計委派職責,且委派會計要嚴格執行會計法規與制度,及時、全面和準確組織會計核算;
4、國有資產證券化模式運作,國有資產證券化是對國有資產進一步的優化配置,可在不增加國有企業負債或資產的前提下實現融資計劃,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5、強化國家對中介市場的監管,對國有資產實現準確評估,政府加強國有資產評估工作,遵循未來收益原則、貢獻原則、市場原則、替代原則以及外在性原則。
國有資本是什么意思?
國有資本是指國家的經營型資產,是能夠給國家帶來價值的價值。
國有資本的特點:
(1)是屬于國家的一種財產權利,廣義而言,是屬于國家的一種財產;
(2)是國家向企業實施投入的行為而產生的一種財產權利,換言之,是國家作為出資人享有的財產權利;
(3)是對被投入企業行使的一種財產權利;
(4)是在國家投入的企業中的一種國有資產;
(5)是能不斷產生投入回報的一種財產權利;
(6)是可以實施依法轉讓的一種財產權利。
考資產評估師不需要先考會計。資產評估師是執業資格,具備要求的學歷、工作年限及從事評估工作的證明就可以參加考試。不過資產評估相關知識構成內容中包含有會計的相關知識,所以有會計基礎考這門科目相對比較得心應手。
資產評估師主要考察方面
注冊資產評估師需要通過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其考試的具體科目分為以下四科:
1、《資產評估基礎》主要是考查考生對資產評估及其原則和基本作用的理解程度,以及對我國資產評估發展狀況的了解情況;
2、《資產評估相關知識》主要考察考生有關資產評估的基本知識和實務工作的了解程度;
3、《資產評估實務(一)》和《資產評估實務(二)》。評估實務是對當前各種資產的價值進行評估。
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4年內,考生參加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
資產評估值不值得考?
資產評估是我國特有的行業,最初是為了應對國有企業破產等問題避免國有資產流失所設立,從成立之初就受到政府主導,現在除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還有給法院提供價值咨詢、破產清算、股份制改造、驗資、股票上市、無形資產等非現金資產出資等場合都可以發揮作用。
資產評估專業技術應用性強,專業面寬。教學組織中,除資產評估相關專業課程的開設外,本專業對財務、稅收、審計等也提出了較高要求。
資產評估行業在社會經濟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目前行業中的人才年齡和知識結構老化的問題很突出,換句話說就是市場存在一個很大的人才缺口,后備人才不足。
資產評估師報考科目搭配
考生報名資產評估師考試,搭配報考科目時,可以結合科目難度、個人財會知識基礎、興趣愛好等方面綜合考慮,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零基礎考生
建議一年考兩科:資產評估基礎》與《資產評估相關知識》;《資產評估實務(一)》與《資產評估實務(二)。
有財會基礎的考生:
建議一年報考三科:《資產評估基礎》、《資產評估相關知識》與《資產評估實務(一)》。
考完資產評估師能在政府資產管理部門、財政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等從事有關資產管理和財務稅收方面的工作,也可以擔任事務所評估師,從事關于事務所資產評估、咨詢及財稅審計相關的工作。
資產評估師含金量高嗎?
資產評估師的資格含金量很高,因為它包括經濟學、會計學和科技知識。在評估領域,資產評估師具有更廣泛的業務資格。資產評估行業不僅是一個多元化的發展行業,而且具有很大的潛力。它是一個能夠發現和創造價值的行業。這也決定了資產評估師可以從事更廣泛的業務類型和更好的職業前景。
資產評估師主要是對什么做評估的?
之前資產評估師是為了應對國有企業破產等問題避免國有資產流失所設立,從成立之初就受到政府主導。現在除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還有給法院提供價值咨詢、破產清算、股份制改造、驗資、股票上市、無形資產等非現金資產出資等場合都可以發揮作用,現在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資產評估師的業務范圍也已經進一步的擴大,涵蓋國有企業改革、資本市場發展、企業并購和產權變動等傳統評估業務領域,以及知識產權評估、環境資源評估、資產證券化評估、私募風投評估和稅基評等新興評估業務。接觸的資產評估對象也多種多樣,其中就有上市公司、股份公司還有合伙企業,還有央企國企私企等等。
資產評估師考試成績有效期
1、正常參加考試的人員
資產評估師考試成績實行四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四年時間內,參加所有考試科目并且取得合格的成績,方可取得資產評估師資格證書。
2、免試人員
免試人員考試成績實行三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三年內參加考試并取得應試科目的合格成績,方可取得資產評估師資格證書。
注冊會計師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單科成績的有效期為5年,而綜合階段考試成績沒有時間限制。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
注冊會計師考試中考生答卷由中注協組織集中評閱,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考試成績經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認定后發布。
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此電子證書由考生自行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全科合格證書由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方考辦申領。
1、“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平臺,在成績查詢系統進行查詢;
2、“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微信公眾號,進入“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查詢”模塊進行成績查詢。
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形式包括兩種:有組織形式和其他形式。
有組織形式,按主辦機構劃分為:中注協和地方協會自行培訓,委托專業培訓機構培訓和事務所進行內部培訓。
其他形式主要有:撰寫發表專業論文和出版書籍,擔當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的授課人、參加行業業務質量檢查,擔任研討會的主持人以及演講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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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級會計師成績查詢步驟如下:
第一步:進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
第二步:選擇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查詢(高級)。
第三步:選擇報考省市,填寫證件號(身份證號碼最后一位為“X”的使用大寫字母“X”),輸入驗證碼,登錄并查詢高級會計考試成績。
第四步:點擊成績查詢,獲取自己的《高級會計實務》科目分數。
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各地區、各中央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會計人員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確定本地區、本部門高級會計師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并報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備案。
考試通過后,接下來就是評審工作,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全國線在三年內有效)或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各地區的評審工作仍按現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組織進行。中央單位的評審工作,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部門組織進行;沒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中央單位,可按規定委托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其他中央單位或所在地省級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進行。
各省一般評審前要準備好的各項證書如下:(具體以當年各省發布的評審通知為準)
申報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聘書(或聘用合同、聘用證明)、《高級會計實務》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根據發布的評審政策,各省對于參評人員的申報條件(學歷及資歷)、評審條件(專業理論知識、工作經歷與業務能力、論文論著、業績與成果等)、破格條件各有差異。
高級會計師評審要求申報人在公開出版發行的期刊上發表專業著作或論文,方可參加評審。高級會計師評審一般需要發表1-4篇論文,各省對論文發表的要求有細微的差別,一般來說文章字數在2000字到5000字之間,需發表在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號),或國內統一刊號(CN號)或國際統一刊號(ISSN號)的學術出版物或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學術機構主辦的定期出版的財會類專業刊物上。
中級經濟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中級經濟師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如果考生已通過兩科考試,并獲得證書,那么成績滾動期結束,下一年再報考其他專業,仍然需要報考兩科。
通俗來講,去年通過了兩科,今年想再考其他專業的,去年通過的經濟基礎成績無效,需要重新再考經濟基礎。
自2021年起,中級經濟師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每科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即140分的60%,即84分。
根據往年的情況,中級經濟師考試的合格分數線可以分為兩類:國家合格分數線和省級合格分數線。其中,全國及格分數線是統一的,和全國一樣。按照往年的規律,只有部分省市會制定省級合格標準,低于全國合格標準的,通常是貴州、甘肅、內蒙古,具體分數以當地通知為準。
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個科目。《經濟基礎知識》為公共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為專業科目,分別按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命制試卷。
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頒布后有效實施,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進行修改,形成《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就有關修改情況說明如下:
一、修改的總體考慮
為保障《辦法》有效實施,結合《辦法》對《實施細則》進行系統修改完善,此次修改主要健全發票管理制度體系,加強對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保護,為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推進發票電子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修改的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實踐導向,以《辦法》為依據,結合稅收征管實踐,進行優化調整。
(一)對照《辦法》內容配套修改,增強可操作性。實施細則作為《辦法》的配套規章,在《辦法》修改的前提下進行同步修改,明確“電子發票”等概念,細化補充《辦法》修改內容。將現行僅適用于紙質發票的規定予以區分,保障《辦法》有效實施。
(二)響應納稅人訴求,增強便利性。針對用票單位和個人關注的發票領用方式、查驗、下載、數據安全等新情況新問題,此次修改中予以明確、解決,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助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三)規范稅務機關權責行使,增強適用性。明確稅務機關在確定開票額度、檢查發票數據等方面權責,將實踐中的經驗做法上升為規章,規范和優化稅務執法。
三、修改的主要內容
與《實施細則》相比,《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由38條修改為46條,其中:新增條款14條,刪除條款6條,修改條款17條。修改內容主要包括:
(一)關于電子發票。為順應當前發票電子化改革需要,明確電子發票的基本定義、額度管理、開具紅字發票等具體內容,強調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紙質發票相同;明確稅務機關建設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和第三方開發電子發票信息系統的基本管理規定。
(二)關于發票數據安全。細化“竊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發票數據禁止性行為的具體情形,明確稅務機關在建立健全發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身份驗證等方面的職責要求,增加稅務機關依法依規處理信息的規定和保密義務。
(三)關于與上位法銜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制度做好銜接,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的相關條款做必要修改,并細化未按規定取得、使用發票的處罰規定。
(四)關于發票印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做好銜接,按照“企業印制發票”作為政府采購事項的要求,強調印制發票企業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式樣、數量和印制要求印制發票,明確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政府采購合同和發票防偽用品管理要求對印制發票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五)關于發票領用。為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滿足發票使用需求,明確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調整用票單位和個人領用發票的種類、數量、額度以及領用方式。為減輕納稅人發票領用負擔,刪除發票領購簿、發票工本費、發票保證人和保證金等相關條款。
(六)關于發票開具。為規范發票開具,明確《辦法》規定的“不得變更金額”包括不得變更計算金額的單價和數量;完善紙質發票作廢紅沖的具體管理規定,強調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當收回原發票全部聯次并注明“紅沖”字樣或者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對《辦法》關于虛開發票的條款進行細化,明確“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具體情形。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條款修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征求意見稿)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三條:“《辦法》第三條所稱電子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按照稅務機關發票管理規定以數據電文形式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紙質發票相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電子發票的合法合規使用。”
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四條:“稅務機關建設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積極推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為用票單位和個人提供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
三、第四條修改為第六條:“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稅率(征收率)、稅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省以上稅務機關可根據經濟活動以及發票管理需要,確定發票的具體內容。”
四、第六條修改為第八條:“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政府采購合同和發票防偽用品管理要求對印制發票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五、第十條修改為第十二條:“監制發票的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需要和政府采購合同發放發票印制通知書,印制發票企業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式樣、數量和印制要求印制發票。
“發票印制通知書應當載明印制發票企業名稱、用票單位名稱、發票名稱、發票代碼、種類、聯次、規格、印色、印制數量、起止號碼、交貨時間、地點等內容。”
六、第三章名稱修改為:“發票的領用”。
七、第十三條修改為第十五條:“《辦法》第十五條所稱發票專用章是指用票單位和個人在其開具紙質發票時加蓋的有其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納稅人識別號、發票專用章字樣的印章。
“發票專用章式樣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七條:“稅務機關對電子發票開票金額實行額度管理,依據用票單位和個人的稅收風險程度、納稅信用級別、實際經營情況等因素,確定開票額度。”
九、第十五條修改為第十八條:“《辦法》第十五條所稱領用方式是指批量供應、交舊領新或者驗舊領新等方式。”
十、刪去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七條。
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九條:“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調整用票單位和個人領用發票的種類、數量、額度以及領用方式,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一條:“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發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履行發票數據安全監管職責。
“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開展發票數據處理活動,保障發票數據安全,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使用發票數據,不得利用發票數據非法牟利。”
十三、第二十六條修改為:“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收入時開具發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除外。
“未發生經營業務不得開具發票。”
十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七條:“《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不得變更金額,包括不得變更單價和數量。”
十五、第二十七條修改為第二十八條:“開具紙質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需要作廢發票的,應當收回原發票全部聯次并注明‘作廢’字樣后作廢發票。
“開具紙質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當收回原發票全部聯次并注明“紅沖”字樣后開具紅字發票。無法收回原發票全部聯次的,應當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十六、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九條:“開具電子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具紅字發票。”
十七、第二十八條修改為第三十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應當按照發票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
“開具紙質發票應當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十八、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一條:“《辦法》第二十一條所稱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是指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一)沒有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而開具或接受發票;
“(二)有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但開具或接受購買方、銷售方、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金額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發票。”
十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三條:“單位和個人向委托人提供發票領用、開具等服務,應當納入涉稅專業服務監管。
“為他人提供涉稅服務所存儲發票數據的最大數量,應當符合稅務機關的相關規定。”
二十、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四條:“開發電子發票信息系統為他人提供發票數據查詢、下載、存儲和使用等涉稅服務時,要與委托人簽訂服務協議,取得其明確授權,并約定發票數據使用規則與用途等事項,不得超越授權范圍使用發票數據。開發電子發票信息系統應當符合稅務機關的數據標準和管理規定。”
二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五條:“《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六條所稱竊取是指單位和個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發票數據的行為。
“截留是指單位和個人在發票數據傳輸過程中非法截取或復制存儲發票數據的行為。
“篡改是指單位和個人采取作偽的手段對發票數據進行改動的行為。
“出售是指單位和個人以牟利為目的賣出發票數據的行為。
“泄露是指單位和個人導致發票數據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使其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的行為。”
二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七條:“《辦法》第二十六條所稱身份驗證是指稅務機關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在領用、開具、代開發票時對經辦人的身份信息進行校驗。
“稅務機關為履行法定職責處理用票單位和個人信息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進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職責所必需的范圍和限度。
“稅務機關應當依法對采集和獲取的用票單位和個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二十三、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九條:“稅務機關在發票檢查中,可以對發票數據進行提取、調出、查閱、復制。”
二十四、第三十四條修改為第四十二條:“稅務機關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的,由縣以上稅務機關決定;罰款額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稅務所決定。”
二十五、第三十五條修改為第四十三條:“《辦法》第三十八條所稱的公告是指,縣以上稅務機關應當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公告納稅人發票違法的情況。公告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納稅人識別號、經營地點、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具體情況。”
二十六、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五條:“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違反《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以發票外的其他憑證或者自制憑證用于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稅前扣除和財務報銷;
“(二)以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用于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稅前扣除和財務報銷。”
二十七、將第三條修改為第五條、第七條修改為第九條、第十四條修改為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修改為第三十八條,增加“紙質”表述。
此外,對條款中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條文序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部分條文序號作相應調整。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1、預算編制準確度不高
預算編制的準確度直接影響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當前,部分國有企業預算編制的準確度較低,預算編制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進行預算編制前未能開展必要的走訪調研工作,依舊采取傳統模式,由財務管理部門直接下達預算管理指標,各部門只能被動接受并落實預算指標,超出部分由自己承擔。
2、人工成本過高
成本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對提升企業資金使用效率、員工工作效率和質量具有十分關鍵的推動作用。國有企業規模龐大、員工眾多,若不能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會使資金運轉承受較大的壓力與困難,不利于激發內生動力與活力,對自身轉型發展也會產生一定的制約作用。國有企業既要完成既定目標,又要持續引進新員工,保證員工比例的穩定和平衡,為后期人才儲備打下基礎。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人員招聘時,需要全面考慮企業運行和發展的人才需求,若對人工成本管控的考慮不夠充分,就難以保證人工成本管理的有效落實,給人工成本管理增加不小的難度。出于種種原因,國有企業人工成本管理水平始終處于較低水平。
3、資產管理粗放且流于形式
國有企業的資產是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可靠,避免國有資產浪費和損失。部分國有企業對于國有資產的管理存在精細化不足且流于形式的問題,導致部分國有資產在不經意間被浪費或損失掉。造成國有企業財務資產管理出現問題的原因主要有3點:
第一,國有企業只重視經營與發展,對國有資產的保護和管理重視度不夠,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意識更是缺失;
第二,未能落實財務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的規定要求,國有企業內部的固定資產應按照責任到人的原則來實行具體的保護與管理,但仍存在資產未能落實到人的情況,甚至出現資產盤點時互相推卸責任的狀況;
第三,財務資產管理部門為盡快完成工作任務而進行虛假填報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國有資產安全,不利于國有企業良性健康發展。
4、內部控制體系不完善
內部控制是提升企業內部管理高效化、科學化的有效舉措,切實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可為財務管理提供相應的支持和保障,財務管理也能為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執行提供財務數據方面的支持。因此,內部控制體系完善與否,會對企業財務管理產生一定影響。造成內部控制體系不完善的原因主要有2點。
第一,企業內部未能樹立正確的內部控制意識,認為內部控制制約了工作的靈活性,同時也使一些流程和環節變得更加煩瑣、復雜,不利于工作的高效開展。
第二,缺乏切實有效的制度約束。內部控制體系的完善需要有相應的制度作為支撐,來保證內部控制工作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需要結合財務管理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保證財務管理與內部控制的有效落實。
為了加強注冊會計師考試免試管理工作,提高考試工作組織管理和服務水平,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制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免試管理辦法。更多詳情,快隨會計小編一起來看看下文吧!
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免試管理辦法是什么?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免試管理辦法,我們可知申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免試的人員主要有以下兩大類:
1、具有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統計師或具有經濟學、管理學和統計學相關學科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高級技術職稱的應考人員,可以申請免予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全國統一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2、按互惠原則與境外會計職業組織達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試科目協議范圍內的應考人員,可以免予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部分科目考試。
注: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應考人員應當填寫《202X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和相關資料,報地方考辦審核。
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具體是哪些?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分為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一共設置了七門考試科目。詳情如下:
1、專業階段
考試科目: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稅法、會計、審計、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
報考須知:各科考試成績在連續的5年內有效,考生一次可以報考1-6門科目。
2、綜合階段
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報考須知:試卷一、試卷二考試成績不設有效期,考生需同年報考。
三、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標準是怎樣的?
60分及以上合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各科滿分都是100分,合格分數線統一是60分。詳情如下表所示:
科目 | 合格線 | 滿分 |
會計、審計、稅法、經濟法、財管、戰略 | 60分 | 100分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一) | 兩科一共60分 | 100分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二) |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