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調入一般指無償調撥(劃轉),是指在不改變國有資產性質的前提下,以無償轉讓的方式變更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的行為。相關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
財務會計方面:
借:固定資產—通用設備
貸:無償調撥凈資產
銀行存款
預算會計方面: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無償調入資產的相關規定
按照相關政府會計準則規定,單位(調入方)接受其他政府會計主體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資產,其成本按照調出方的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稅費確定。但是,無償調入資產在調出方的賬面價值為零(即已經按制度規定提足折舊)或者賬面余額為名義金額的,單位(調入方)應當將調入過程中其承擔的相關稅費計入當期費用,不計入調入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
無償調撥凈資產是什么科目?
無償調撥凈資產屬于權益類科目。本質上,無償調撥資產業務屬于政府間凈資產的變化,調入調出方不確認相應的收入和費用。單位應當設置“無償調撥凈資產”科目,核算無償調入或調出非現金資產所引起的凈資產變動金額。
固定資產是什么科目?
固定資產屬于資產類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產原價。包括建造承包商的臨時設施,以及企業購置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未單獨計價的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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