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18種稅正在進行立法之路。截至目前,已經立法的稅種,有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這兩大所得稅,還有煙葉稅、船舶噸稅、環境保護稅等。剛剛8月又通過了兩部稅法,就是契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我國稅種立法進程完成一半以上,已經有11個稅種立法。當這些稅種組團建群,他們的聊天干貨滿滿!會計考試工作都要注意,一定要仔細看看。
雖然都是稅,但是差別真大,立法前后改動也不少。今年開始實施,正在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一定要注意這些新變化。其實不僅是參與工作的,準備明年財會考試的考生也需要好好學習,有可能明天年會考到~
除了稅法,還有實施條例,還有各個補充規定對征收過程中出現的情況進行完善。所以契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在2021年實行之前可能還有相關條例出臺,財稅人要及時掌握新政策。就要關注財稅智囊團,團團將及時分享最新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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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購買車輛或船舶的前提下,作為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繳納相應的車船稅費用。那么車船稅怎么計算?可以不計提直接繳納嗎?
車船稅計算方法
車船稅是以車船為征稅對象,向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也可以由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代收代繳。
根據新車船稅法(2019修正)規定,采用與車輛在價值上存在著正相關關系的“排氣量”作為計稅依據,對乘用車按“排氣量”劃分為7個檔次征收:
1.0升(含)以下:年基準稅額60元至360元。
1.0升—1.6升(含):年基準稅額300元至540元。
1.6升—2.0升(含):年基準稅額360元至660元。
2.0升—2.5升(含):年基準稅額660元至1200元。
2.5升—3.0升(含):年基準稅額1200元至2400元。
3.0升—4.0升(含):年基準稅額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年基準稅額3600元至5400元。
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
計稅單位:每輛
車船稅實行定額稅率,適用稅額計算方法如下:
1、如果車輛凈噸位尾數在半噸以下,則按照半噸計算,對于超過半噸的,則按1噸計算;
2、從事運輸業務的拖拉機所掛的拖車,均按載重汽車的凈噸位的5 折計征車船使用稅;
3、機動車掛車,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
4、客貨兩用汽車,按載貨汽車的計稅單位和稅額標準計征車船稅;
5、船舶,尾數在半噸以下的不用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 噸計算;
6、不及1 噸的小型船只,均按1噸計算;
7、拖輪,可以按照每馬力折合凈噸位的5折計算;
8、拖船、非機動駁船,應分別按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注:地方政府根據當地情況,在范圍內自行制定征收標準。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規定,購置的新車船,其應納稅額為年應納稅額除以12再乘以應納稅月份數。
車船稅可以不計提直接繳納嗎?
車船稅可以不用計提,發生時直接將其計入管理費用,做以下分錄處理:
借:管理費用——車船稅
貸:銀行存款
更多推薦:車船稅如何網上申報?
稅務師是涉稅領域含金量較高的證書,在考試當中難免會涉及到稅率、稅務等相關考點內容,2021年稅務師備考工作已經正式開始了,那么哪些稅率是考生必須要記憶掌握?有哪些方法可以加強個人記憶?我們來看看吧。
稅務師稅率總結
1、增值稅:需要記憶各檔次稅率的范圍和運用。
2、消費稅:以往曾在計算題中不提供啤酒的稅率。考生要記憶啤酒的稅率,并建議熟悉、高檔化妝品、金銀首飾、其他酒等易考項目的稅率。
3、城市維護建設稅、煙葉稅的稅率及兩個附加的征收比率需要記憶。
4、關稅、船舶噸稅的稅率在考試時會提供。
5、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的稅率在考試時會提供,但耕地占用稅的優惠稅率建議掌握。
6、房產稅的三檔稅率需要記憶;契稅1%、1.5%、2%的優惠稅率的運用需要記憶;土地增值稅稅率在近些年份考試中大多不提供,建議記憶。
7、車輛購置稅的稅率需要記憶;車船稅的稅率在考試時會提供;印花稅的稅率在個別年份為防止考點暴露而未提供,大部分年份會提供,但出于穩妥起見,建議記憶。
稅務師稅率記憶方法
1、復述記憶法
稅務師考試備考時,復習完一個章節,可以抽出一點時間復述章節內容,不一定完全按照書本文字,可以用自己的話復述。像上班族考生,本身學習時間較少,平時一些零散的時間可以用來復述知識點內容,既能考察記憶情況,還能幫助大腦加深記憶。
2、歸納記憶法
根據以往的稅務師復習經驗,利用表格歸納異同點,歸納重點可以幫助記憶。也可以利用一些圖表歸納知識點內容,理清科目內在邏輯,比如思維導圖,樹狀歸納圖。
船舶運輸業日常涉及經營項目比較多,同時其所需要繳納的稅種也較多,那么船舶運輸業需要繳納哪些稅種?我們來看看吧。
問:(國內沿海)船舶運輸業的應繳納的稅種有哪些?
答:(國內沿海)船舶運輸業應按"交通運輸業"繳納營業稅,稅率為3%.
一、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辦公場所為有償承租他人房屋,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由出租方計算繳納。對自有的經營用房屋,房產稅由房屋產權所有人按照房屋的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具體的計算公式為:年應納房產稅=房屋原值×70%×1.2%.土地使用稅按照擁有土地的面積乘以適用稅額標準計算繳納。
二、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應稅憑證有十三種,分別為購銷合同、建安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加工承攬合同、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借款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你公司可按實際發生的應稅憑證貼花完稅或匯總繳納。
三、車船稅
企業自有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繳納車船稅。
四、城建稅
內資公司應按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分別乘以規定的稅(費)率計算繳納城建稅[7%(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5%(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或1%(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教育費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1%)。
所謂的光租業務,也稱光船租船業務,是指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不負責提供船舶運輸的有關操作。因此,光租需要承租人自己配備指揮船舶的工作人員。
光租的概念
光租業務是指遠洋運輸企業將船舶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操作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貨費的業務活動。
在光祖業務中,承租人必須自行配備全部船員,并負有指揮責任船舶各項工作;承租人以承運人的身份負責船舶的營運調度工作,并承擔在租期內的時間損失,包括船期延誤、修理等;承租人負擔除船舶的資本費用外的所有全部固定及變動成本;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載重噸、租期以及雙方商定的租金率算;船舶占有權從船舶交予承租人使用時起,轉移至承租人。
光租業務適用稅率多少?
一、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13%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光租業務,是指運輸企業將船舶在約定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操作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水路運輸的光租業務,屬于經營租賃,在2019年4月1日起適用13%稅率。
二、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現代服務里的租賃服務包括哪些?
現代服務租賃服務包括融資租賃服務和經營租賃服務,具體包括:
1、融資租賃服務: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租賃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租賃物,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租賃物銷售給承租人,均屬于融資租賃,按照標的物的不同,融資租賃服務可分為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融資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稅目繳納增值稅。
2、經營租賃服務: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按照標的物的不同,經營租賃服務可分為有形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和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將建筑物、構筑物等不動產或者飛機、車輛等有形動產的廣告位出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用于發布廣告,按照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車輛停放服務、道路通行服務(包括過路費、過橋費、過閘費等)等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水路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屬于經營租賃。
稅目反映的是具體的征稅范圍,它反映了稅法中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的征稅項目,同時也是對課稅對象質的界定。
設置稅目是為了明確具體的征稅范圍,列入稅目的屬于應稅項目,反之,未列入稅目的,不屬于應稅項目。
貫徹國家稅收調節政策的需要劃分了稅目,國家可以根據項目的利潤水平不同和國家經濟政策等制定高低稅率的不同,從而體現不同的稅收政策。
稅目有哪些?
現行稅制以征稅對象進行分類,可以分為流轉稅類、所得稅類、財產稅類、資源稅類和行為稅類五種類型。
1、流轉稅類:增值稅、消費稅、關稅。
2、所得稅類: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3、財產稅類:主要有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和船舶噸稅等。
4、資源稅類: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5、行為稅類: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 車輛購置稅等。
稅目的設置方法
稅目的設置方法有以下兩種:
1、列舉法,按照課稅客體的具體項目分別設置。舉例法的優點是有清晰的界限,方便掌握;缺點是稅目過多,查找過于繁瑣。
2、概括法,按課稅客體的類別設置。概括法的優點是稅目相對較少,便于查找;缺點是稅目過粗,難以體現國家政策。
稅目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1、表格式:根據順序將課稅項目進行排序,適用于課稅客體復雜的項目。例如中國現行的營業稅稅目,產品稅稅目等。
2、敘述式:適用于課稅客體較簡單的項目,比如中國的所得稅,可以用文字來敘述的項目。
2022年8月5日的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已經結束,會計網根據廣大考生反饋的考點,整理了《2022年經濟法基礎真題回憶版(8月5日)》,里面也包含了解析過程,具體如下:
【單選題】下列屬于專項附加扣除的是()。
A.繼續教育的支出
B.基本醫療保險
C.基本養老保險
D.失業保險費
答案∶A
解析: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選項C)、基本醫療保險(選項B)、失業保險(選項D)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選項A不屬于專項附加扣除。
【單選題】2021年4月甲公司購置了凈噸位600噸的機動船舶和凈噸位300噸的非機動駁船各2艘。已知機動船舶車船稅適用年基準稅額為凈噸位每噸4元。計算甲公司2021年度上述船舶應繳納納車船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A.(600×2×4×50%+300×2×4)+12×8=3200元
B.(600×2×4+300×2×4×50%)÷12×9=4500元
C.(600×2×4+300×2×4×50%)÷12×8=4000元
D.(600×2×4×50%+300×2×4)÷12×9=3600元
答案∶B
解析: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適用年基準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機動船舶的凈噸位超過200噸但不超過2000的,每噸4元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照機動船帕稅額的50%計算。應繳納車船稅稅額=(600×2×4+300×2×4×50%)÷12×9=4500元。
【單選題】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稅務機關在保證期間內要求納稅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稅務機關可以直接要求納稅保證人繳納稅款,但不包括滯納金
B.稅務機關可以直接要求納稅保證人繳納稅款和滯納金
C.稅務機關應先對納稅人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不足部分才可要求納稅保證人繳納稅款和滯納金
D.稅務機關應先對納稅人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不足部分才可要求納稅保證人繳納稅款,但不包括滯納金
答案∶B
解析:稅務機關自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有權要求納稅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繳納稅款、滯納金。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稅務機關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選項C、D錯誤。
【多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A.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B.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支出不得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C.保險賠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D.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案∶BCD
解析: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判斷題】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可先申清撤銷該賬戶,10天內
還清銀行債務()。
A.對
B.錯
答案∶B
解析: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該賬戶。
【判斷題】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外,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萬分之三計收利息()。
A.對
B.錯
答案∶B
解析∶根據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外,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收利息。
由于篇幅有限,會計網僅為大家展示部分題目,需要《2022年經濟法基礎真題回憶版(8月5日)》的小伙伴,可以添加老師微信領取哦~
注會的稅法比注稅稅法要難一些,但稅務師的《稅法(一)》、《稅法(二)》兩個科目講述的稅種和知識點幾乎囊括了注會的《稅法》,稅務師考試的稅法知識比注會要考的更廣,但難度要低一些。
注會《稅法》考試內容
注會稅法即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稅法》科目,該科目考的內容包括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車輛購置稅法、增值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稅收征收管理法等內容。一般來說,稅法需要學習增值稅法,消費稅法,城建稅法,煙葉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資源稅,環境保護稅等。
稅務師稅法一二考試內容
《稅法一》共有9個章節,分別為:稅法基本原理、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與煙葉稅、資源稅、車輛購置稅、土地增值稅、關稅、環境保護稅。其內容以流轉稅為主。
《稅法二》共有10個章節,分別為: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內容以所得稅為主。
稅法一和稅法二加在一起就是整個的稅法基本原理和稅收實體法內容。稅法二還會依賴稅法一。稅二主要內容是所得稅,稅一主要內容是商品和勞務稅,即通俗所說的流轉稅,所得稅尤其是企業所得稅嚴重依賴于其他所有的稅收實體法內容,故稅法一是最基礎的學科。
各稅種學習方法
1、對消費稅的學習要掌握征收范圍、納稅環節、消費稅抵扣和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計算,該章節可以結合增值稅、城建稅和煙葉稅一并學習,難度不是很大。
2、企業所得稅章節同樣是考試的重難點,前5節是重點,關于扣除項目的限額、不得扣除的項目是??键c,只需要我們平時在復習的時候總結下來,背熟一點,得分就很容易了。后面幾節要注意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與應納稅額的結合,注意征收管理的相關內容,源泉扣繳等。
3、個人所得稅近年來也有改革,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都是需要注意的點,在學習的過程中要注意納稅人的區分、費用扣除項目稅率,以及各稅目一般計稅規則。對于特殊方法的計算,要各個擊破,注意稅收優惠與應納稅額的結合。
4、土地增值稅的學習,要注意結合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章節的學習,可能會在綜合題里面結合出題。土地增值稅學習的難點是扣除項目的計算和稅率、扣除數的記憶,這部分學習以多做題為主,剛開始可能錯誤很多,但是多做幾道會找到規律,孰能生巧。
5、而對于其他的稅種,掌握他們的征收范圍以及與重點稅種之間的關系就可以了。一般會出現在客觀題以及計算題中的某個小問,平時在練習的時候多注意以下,總結考試的重點就可以了,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
稅務師科目二考試指稅務師《稅法二》考試,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等內容,其中重點內容為所得稅。
《稅法二》考試特點
1、題型穩定
《稅法二》試題多年來均采用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分析題4類題型。各類題型的考試題目均為客觀型命題,所有題目給出備選答案,由考生按照要求選出一個或多個最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
2、考核全面
《稅法二》試題考核面廣,試題全面覆蓋考試大綱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等內容。
3、重點突出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國際稅收是《稅法二》考試的三個重點,所占分值較大,考生應重點復習,熟練掌握。
4、綜合性強
所得稅的計算題和綜合分析題綜合性較強,試題涉及業務多,稅務處理難度大,考核內容跨越《稅法(一)》和《稅法(二)》的多個章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等其他稅種的正確計算為前提。著重考查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實際操作能力及其應用熟練程度。
《稅法二》考試介紹
稅務師《稅法(二)》的考試題型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題與綜合分析題。《稅法(二)》的考試時長是150分鐘,考試成績滿分為140分,合格標準為84分,考試方式為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
稅務師其他科目
稅務師其他科目包括《稅法(一)》、《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涉稅服務實務》四門。
征稅主體又叫征稅人,是指在稅收法律關系中行使稅收征管權,依法進行稅款征收行為的一方當事人。判斷和認定某一主體是否為征稅主體,主要應看其行使的權利和實施的行為的性質。
征稅主體,是指稅務主管機關,包括各級稅務機關、海關等。由海關負責征收的稅種主要有:關稅、船舶噸稅;由海關代征的稅種主要有: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稅務機關征收:其他所有稅種。
1、稅收立法權:包括參與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提出稅收政策建議,在職權范圍內制定、發布關于稅收征管的部門規章等。
2、稅務管理權:包括對納稅人進行稅務登記管理、賬簿和憑證管理、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管理等。
3、稅款征收權:包括依法計征權、核定稅款權、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權、追征稅款權等。
4、稅務檢查權:包括查賬權、場地檢查權、詢問權、責成提供資料權、存款賬戶核查權等。
5、稅務行政處罰權:對稅收違法行為依照法定標準予以行政制裁的職權。
6、其他職權:例如,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內,對納稅人的減、免、退、延期繳納的申請予以審批的權利;阻止欠稅納稅人離境的權利;委托代征權;估稅權;定期對納稅人欠繳稅款情況予以公告的權利;上訴權等。
征稅主體的權利主要有稅收管理權、稅款征收權、稅務檢查權、稅務行政處罰權等;其義務主要有依法征稅、依法減免稅、為納稅人服務、保守秘密、依法回避、依法進行稅務檢查等。
稅務師考試一般會給一些稅率表作為已知條件,如消費稅稅率(建議記憶卷煙、白酒、化妝品、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資源稅稅率、印花稅稅率、關稅稅率、船舶噸稅稅率、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耕地占用稅稅率、契稅的稅率、車船稅的稅率、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所得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稅率等。
1、增值稅。需要記憶增值稅有關的各個檔次的稅率及其運用范圍。
2、消費稅。在歷年的考試中,有些計算題不會提供與卷煙、酒有關的稅率,所以建議大家著重記憶酒類的稅率,金銀首飾的稅率也是需要記憶的。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其附加。大家需要記憶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以及兩個附加稅的征收比率。
4、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這些幾個稅率雖然在考試的時候會提供,但大家還是要掌握耕地占用稅的優惠稅率。
5、房產稅。房產稅的三檔稅率也是需要大家記憶的。
6、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25%、20%、15%、10%的有關稅率以及運用范圍,一定要區別記憶。
7、車輛購置稅。車輛購置稅的稅率是需要大家掌握的,考試會提供車船稅的稅率。
8、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有關稅率在考試中一般都會提供,但是小編建議大家熟悉一下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的前四級稅率。
《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這三個科目當中的主要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題以及綜合題。其中財務與會計》這個科目當中涉及到的計算核算的內容可能比較多,考生在考試的過程當中,如果需要使用到計算器的問題,可以直接在計算機上面調用。
《涉稅服務實務》:這個科目的考核比較側重于實際的應用,考試的題型包括了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以及綜合題。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主要是涉及到了有關于稅務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考試的題型,包括了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以及綜合題型。
1、《稅法一》的難度相對較低,但需要記憶的知識點多、比較瑣碎,考試側重全面考核、重點突出,需要考生在理解法律條文的基礎上,進行計算。
2、《稅法二》考試注重基礎,考查知識點比較細致,是需要考生理解性學習的。
3、《涉稅服務實務》屬于綜合運用科目,考試的綜合性較強,在考試中往往會結合新政策及新文件來出題。
4、《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涉及了許多法律條文,需要考生理解記憶的內容較多。
5、《財務與會計》科目主要分為財務管理與財務會計兩部分,考試題量大、計算性強,有一定會計基礎或者計算能力較好的考生學習起來會更容易。
注冊會計師的《稅法》科目考試難度中等,內容主要包括增值稅法、消費稅發、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等相關知識相關知識,平均備考時間需要250-300小時。
注冊會計師考試的《稅法》科目是一門在理解基礎上進行大量記憶的科目,并且對考生的計算能力有一定要求。這門科目的主要特點就是知識瑣碎,考查內容比較全面,既考核考生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又對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實際運用能力提出要求。所以需要考生在學習時要全面掌握,重點突破。建議通過自己的學習和理解之后,把重要知識點用筆記或思維導圖的形式總結出來,在復習時翻開筆記,回憶內容,把知識變成自己的。另外,還建議考生們多花一點時間在練習上,多做習題,特別是歷年真題,才能熟悉考試的命題方式,提高自己的解題能力和解題速度。
注冊會計師考試的《稅法》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26題,共26分、多項選擇題16題,共24分、綜合題2題,共30分、計算問答題4題,共20分。
1、《會計》+《經濟法》+《稅法》。“一難兩易”的搭配,一年報考三科的壓力也不會太大。其中,《會計》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的核心科目,和其它科目又有緊密聯系。
2、《會計》+《審計》+《戰略》。能一次把最難的兩個科目考下來,對信心的樹立有幫助,有助于快速通過后期的考試。
剛剛,5月14日上午場次的初級會計考試已經結束,根據考生反饋,經濟法考試相比昨天相對容易,接下來會計網就帶著大家一起來復盤下今天上午考了什么?請接收這份最新考試真題及答案參考~
相關閱讀: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真題及答案整理(考生回憶版)
初級會計5月14日考點總結
經濟法考點:
1、個人所得稅
2、增值稅(金融服務)
3、支付結算(銀行卡I II III類賬戶)
4、代理機構退款
5、契稅免稅
6、小微利企業
7、消費稅實木地板
8、房產稅
9、船舶稅
10、死刑緩刑
11、醫療期
初級會計實務考點:
1、無形資產
2、應收款項(壞賬相關)
3、所有者權益
4、交易性金融資產
5、長投(權益法)
6、壞賬準備
7、折舊
8、權責發生制
9、投房的公允價值模式
初級會計真題及答案參考
1.被判處死刑的,死緩的考驗期為()【考生回憶】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B
2.下列各項應該繳納船舶噸稅的有()【考生回憶】
A捕撈漁船
B.非機動駁船
C.武裝警察部隊專用船舶
D.警用船舶
【答案】B
【解析】非機動駁船按照相同凈噸位船舶稅率的50%征收船舶噸稅。
3.某某失業保險買了6年,失業保險金最常能領多少個月()【考生回憶】
【答案】A.18個月
【解析】交滿6年失業保險,具體能領多少失業金,要根據各地區的規定和平均工資標準而定,不過最長可以領取18個月。
4.下列各項中,屬于非營利法人的是()?!究忌貞洝?/p>
A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B個人獨資企業
C國家
D基金會
【答案】D
【解析】兩社事業基金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5、內部控制的要素包含()【考生回憶】
D.風險評估
【答案】D
5.14下午初級會計考點預測
下午建議同學們關注:
1、財務報告
2、投資性房地產
3、成本計算
4、存貨
5、個稅
6、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清查計量屬性)
7、增值稅+消費稅
5.14下午初級會計考試答題技巧
1、單選題:只有一個正確選項,錯選/多選/不選,均不得分也不扣分。遇到糾結不確定的題,千萬不要空著,相信第一感覺,蒙也要蒙一個答案。
2、多選題:需至少選擇2個答案,錯選不得分,少選得相應分值,放棄猶豫選項,優先確保能到手的分數。
3、排除法:善用排除法,結合自己所掌握的基本知識,將錯誤答案第一時間排除,再通過兩兩對比得出正確答案。
中國稅種有18個。截止至目前,中國18個稅種中已有12個稅種完成立法。現存的18個稅種為: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煙葉稅、環境保護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占用稅、關稅、船舶噸稅。
前16個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關稅、船舶噸稅由海關征收。注意: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雖然交給海關,但是,海關只是代征,即代稅務機關征收,實際上仍歸稅務口管理。
中國稅種:12個稅種已立法
近年來稅收立法進程加快,截至2021年9月28日,我國18個稅種中已有12個稅種完成立法,具體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總結:目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增值稅、消費稅、關稅這六個稅種還沒有立法。
中國18個稅種簡介
1、增值稅
全面了解增值稅稅率、計算方式、免征規定等,查看“增值稅”具體介紹>>>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2、消費稅
全面了解消費稅稅目稅率、納稅優惠等,查看“消費稅”具體介紹>>>
消費稅是對一些特定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征收的一種稅。對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征收。消費稅根據稅法確定的稅目,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量分別實行從價定率或從量定額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
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3、企業所得稅
全面了解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稅前扣除標準、稅收優惠等,查看“企業所得稅”具體介紹>>>
在中國境內的一切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根據其是否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以及所得是否與境內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確定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5%。
4、個人所得稅
全面了解個人所得稅征稅、免征范圍、專項附加扣除等,查看“個人所得稅”具體介紹>>>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包括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等11個應稅項目)為對象征收。
5、資源稅
全面了解資源稅稅目稅率、稅收減免等,查看“資源稅”具體介紹>>>
資源稅是以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稅種。資源稅納稅期限規定如下:
?。?)資源稅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月度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6、城市維護建設稅
全面了解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計算方法等,查看“城市維護建設稅”具體介紹>>>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隨增值稅、消費稅同時征收的一種附加稅。
7、印花稅
全面了解印花稅稅目稅率、計算、免征優惠等,查看“印花稅”具體介紹>>>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證券交易,是指轉讓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
8、車輛購置稅
全面了解車輛購置稅納稅地點規定、免稅處理等,查看“車輛購置稅”具體介紹>>>
對購置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等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稅率為10%。
9、車船稅
全面了解車船稅適用稅額、車船稅的減免等,查看“車船稅”具體介紹>>>
以在我國境內依法應當到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輛、船舶為征稅對象,向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
10、煙葉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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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我國境內收購煙葉(包括晾曬煙葉和烤煙葉)的單位,按照收購煙葉的金額征收,稅率為20%。煙葉稅按月計征,納稅人應當于納稅義務發生月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
11、環境保護稅
全面了解環境保護稅稅目稅率、應納稅額、稅收減免等,查看“環境保護稅”具體介紹>>>
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環境保護稅主要針對污染破壞環境的特定行為征稅,一般可以從排污主體、排污行為、應稅污染物三方面來判斷是否需要交環境保護稅。
12、房產稅
全面了解房產稅稅率、免征優惠等,查看“房產稅”具體介紹>>>
以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的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產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納稅人包括產權所有人、房屋的經營管理單位(房屋產權為全民所有)、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13、城鎮土地使用稅
全面了解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納稅期限、免征優惠等,查看“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介紹>>>
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國家對擁有城鎮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14、土地增值稅
全面了解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納稅期限、免稅優惠等,查看“土地增值稅”具體介紹>>>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15、契稅
全面了解契稅稅率、計算、納稅申報等,查看“契稅”具體介紹>>>
契稅,是指對契約征收的稅,屬于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
16、耕地占用稅
全面了解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納稅義務等,查看“耕地占用稅”具體介紹>>>
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采用定額稅率,其標準取決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和經濟發展程度。
17、關稅
全面了解關稅納稅特點、計算等,查看“關稅”具體介紹>>>
關稅是指進出口商品在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向進出口商所征收的稅收。一般包含:進口稅、出口稅、過境稅。
18、船舶噸稅
全面了解船舶噸稅稅目稅率、征收辦法、多繳/少繳的處理等,查看“船舶噸稅”具體介紹>>>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的船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繳納船舶噸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的應稅船舶,船籍國(地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船舶稅費最惠國待遇條款的條約或者協定的應稅船舶,適用優惠稅率。其他應稅船舶,適用普通稅率。
中國稅種的發展
一、改革開放以前的稅制稅種狀況(1949-1978年)
1、新中國誕生以后,立即著手建立新稅制。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關于統一全國稅政的決定》,附發《全國稅政實施要則》,規定全國統一設立14個稅種,即貨物稅、工商業稅(包括營業稅和所得稅兩個部分)、鹽稅、關稅、薪給報酬所得稅、存款利息所得稅、印花稅、遺產稅、交易稅、屠宰稅、房產稅、地產稅、特種消費行為稅和使用牌照稅。其他稅種一般由省、市或者大行政區根據習慣擬定辦法,報經大行政區或者中央批準以后征收(當時主要有農業稅、牧業稅和契稅,其中牧業稅始終沒有全國統一立法。此外,屬于中央稅的船舶噸稅的征收辦法由財政部、海關總署制定)。當時的稅收法規,以政務院發布的暫行條例等為主。
在執行中,稅制作了一些調整。例如,先后增加契稅、船舶噸稅和文化娛樂稅為全國性稅種,其中契稅自20世紀50年代中期以后基本停征;將房產稅和地產稅合并為城市房地產稅;將特種消費行為稅改為文化娛樂稅(1956年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部分稅目并入工商業稅;將使用牌照稅確定為車船使用牌照稅;試行商品流通稅;將交易稅確定為牲畜交易稅,但是沒有全國統一立法;薪給報酬所得稅、遺產稅始終沒有開征。
2、1958年,中國實施了新中國成立以后的第二次大規模稅制改革,其主要內容是簡化稅制,試行工商統一稅,建立全國統一的農業稅制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于工商統一稅、農業稅的立法。至此,中國的稅制設有14種稅,即工商統一稅、鹽稅、關稅、工商所得稅、利息所得稅(1959年停征)、城市房地產稅、契稅、車船使用牌照稅、船舶噸稅、屠宰稅、牲畜交易稅、文化娛樂稅(1966年停征)、農業稅和牧業稅。
1962年,為了配合加強集貿市場管理,開征了集市交易稅,1966年以后基本停征。
1973年,中國實施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三次大規模稅制改革,其主要內容是簡化稅制,試行工商稅。至此,中國的稅制設有13個稅種,即工商稅、工商統一稅(工商稅開征以后此稅基本停征)、關稅、工商所得稅、城市房地產稅、契稅、車船使用牌照稅、船舶噸稅、屠宰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農業稅和牧業稅。此外,鹽稅名義上包含在工商稅內,實際上仍然按照原來的辦法征收。在一般情況下,國營工商企業只需要繳納工商稅,集體企業只需要繳納工商稅和工商所得稅,農業生產單位(主要是人民公社和國營農場)一般只需要繳納農業稅,個人繳納的稅收微乎其微。
二、經濟轉軌時期的稅制稅種改革(1978-1993年)
總的來看,自1978年至1993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中國對稅制改革進行了全面的探索,改革逐步深入,取得了很大的進展,初步建成了一套內外有別、城鄉不同,以貨物和勞務稅、所得稅為主體,財產稅和其他稅收相配合的新的稅制體系,大體適應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起步階段的經濟狀況,稅收的職能作用得以全面加強,稅收收入隨經濟發展持續穩定增長,宏觀調控作用明顯增強,對于貫徹國家的經濟政策,調節生產、分配和消費,促進改革開放,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并為以后稅制改革的深入打下了重要的基礎。
從稅制方面看,財稅部門自1978年底、1979年初就開始研究稅制改革問題,提出了包括開征國營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內容的初步設想和實施步驟,并確定,為了配合貫徹國家的對外開放政策,第一步先行解決對外征稅的問題。
自1980年至1981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先后公布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同時規定,對中外合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人沿用20世紀50年代制定的稅收法規,繼續征收工商統一稅、城市房地產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
1982年,國務院提交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關于第六個五年計劃的報告》提出了今后3年稅制改革的任務,并得到了會議的批準。同年,國務院批轉了《財政部關于征收燒油特別稅的試行規定》,發布了牲畜交易稅暫行條例。
1983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試行國營企業“利改稅”,即將新中國成立以后實行了三十多年的國營企業向國家上繳利潤的制度改為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制度,并取得了初步的成功。這一改革從理論上和實踐上突破了國營企業只能向國家繳納利潤,國家不能向國營企業征收所得稅的禁區。這是國家與國營企業分配關系改革的一個歷史性轉變。
為了加快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1984年9月,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國務院決定自當年10月起在全國實施國營企業“利改稅”的第二步改革和稅收制度的全面改革,發布了產品稅條例(草案)、增值稅條例(草案)、鹽稅條例(草案)、營業稅條例(草案)、資源稅條例(草案)、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和國營企業調節稅征收辦法。
1985年,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的決定》。此后,國務院據此陸續制定了一系列的稅收法規。
自1985年至1989年,國務院先后發布了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進出口關稅條例、集體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國營企業獎金稅暫行規定(修訂)、國營企業工資調節稅暫行規定、集體企業獎金稅暫行規定、事業單位獎金稅暫行規定、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暫行條例、房產稅暫行條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建筑稅暫行條例(其前身是國務院1983年發布的建筑稅征收暫行辦法)、私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印花稅暫行條例、筵席稅暫行條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并決定開征特別消費稅。
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將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與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合并,制定了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同年,國務院將建筑稅改為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發布了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行條例。
至此,中國的稅制設有37個稅種,即產品稅、增值稅、鹽稅、特別消費稅、燒油特別稅、營業稅、工商統一稅、關稅、國營企業所得稅、國營企業調節稅、集體企業所得稅、私營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國營企業獎金稅、集體企業獎金稅、事業單位獎金稅、國營企業工資調節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資源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屠宰稅、筵席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農業稅和牧業稅。此外,船舶噸稅自1986年起轉為預算外收入項目。
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時期的稅制稅種改革(1994-2013年)
1994年稅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第一,全面改革貨物和勞務稅制,實行了以比較規范的增值稅為主體,消費稅、營業稅并行,內外統一的貨物和勞務稅制。第二,改革企業所得稅制,將過去對國營企業、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分別征收的多種企業所得稅合并為統一的企業所得稅。第三,改革個人所得稅制,將過去對外國人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對中國人征收的個人收入調節稅和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合并為統一的個人所得稅。第四,大幅度調整其他稅收,如擴大了資源稅的征收范圍,開征了土地增值稅,取消了鹽稅、燒油特別稅、集市交易稅等12個稅種,并將屠宰稅、筵席稅的管理權下放到省級地方政府,增設了遺產稅、證券交易稅(這兩種稅后來沒有立法開征)。
至此,中國的稅制設有25個稅種,即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遺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資源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證券交易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屠宰稅、筵席稅、農業稅和牧業稅。
自1995年至2013年,中國繼續完善稅制,具體如下:
改革農業稅制: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了《關于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此后農村稅費改革逐步推進。200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自2006年起取消農業稅。自2005年至2006年,國務院先后取消了牧業稅、屠宰稅,對過去征收農業特產農業稅的煙葉產品改征煙葉稅,公布了煙葉稅暫行條例。
完善貨物和勞務稅制:1998年以后,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陸續調整了消費稅的部分稅目、稅率(稅額標準)和計稅方法。2000年,國務院公布了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自2001年起施行。為了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逐步降低了進口關稅的稅率。2003年,國務院公布了新的關稅條例,自2004年起施行。2008年,國務院修訂了增值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初步實現了增值稅從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變,結合成品油稅費改革調整了消費稅,自2009年起施行。自2012年起,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開始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
完善所得稅制:自1999年至2011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先后5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主要內容是調整工資、薪金等所得的扣除額和儲蓄存款利息征稅的規定。2007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過去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分別征收的企業所得稅合并,制定了企業所得稅法,自2008年起施行。
完善財產稅制:1997年,國務院發布了契稅暫行條例,自當年10月起施行。自2001年起,國務院將船舶噸稅重新納入財政預算管理。2011年,國務院公布了船舶噸稅暫行條例,自2012年起施行。2006年,國務院將對內征收的車船使用稅與對外征收的車船使用牌照稅合并為車船稅,公布了車船稅暫行條例,自2007年起施行;2011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車船稅法,自2012年起施行。自2006年至2009年,國務院先后修改了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將對內征收的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改為內外統一征收,分別自2007年、2008年起施行;自2009年起取消了對外征收的城市房地產稅,規定中外納稅人統一繳納房產稅。2011年,國務院修改了資源稅暫行條例,自當年11月起施行。
此外,國務院先后于2000年停止征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2008年、2013年取消了筵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自2010年12月起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范圍。
至2013年,中國的稅制設有18個稅種,即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資源稅、車船稅、船舶噸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煙葉稅。
四、全面深化改革時期的稅制稅種改革(2013年以后)
完善貨物和勞務稅制:自2012年起,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逐步實施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其中,2016年全面推行此項試點;2017年廢止了營業稅暫行條例,修改了增值稅暫行條例。此外,調整了增值稅的稅率、征收率,統一了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在消費稅方面,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陸續調整了部分稅目、稅率。在關稅方面,進口關稅的稅率繼續逐漸降低。201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車輛購置稅法,自2019年7月起施行。
完善所得稅制:在企業所得稅方面,2017年和201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先后修改了企業所得稅法的個別條款。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單位陸續作出了關于部分重點行業實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規定;提高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規定;購進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允許一次性扣除的規定;提高職工教育經費支出扣除比例的規定;小微企業減征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而且減征的范圍不斷擴大,等等。在個人所得稅方面,201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了個人所得稅法,主要內容是調整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的標準,部分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征稅,調整稅前扣除和稅率,完善征管方面的規定,自2019年起實施。此外,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單位陸續聯合作出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等規定。
完善財產稅制:逐步調整資源稅的稅目、稅率。2016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自當年7月起實施,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擴大征稅范圍和從價計稅方法的適用范圍。2017年和201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先后通過了船舶噸稅法、耕地占用稅法,分別自2018年7月、2019年9月起施行。2019年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資源稅法,自2020年9月起施行。
此外,2016年、2017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先后通過了環境保護稅法、煙葉稅法,分別自2018年1月、7月起施行。
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
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1993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至今,中國的稅制有18個稅種,即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資源稅、車船稅、船舶噸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煙葉稅和環境保護稅。
已有12個稅種立法,分別是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車船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印花稅。
環保稅開征,成第18個稅種
環境保護稅2018年1月1日起開征,成第18個稅種。
環境保護稅法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要求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第一部單行稅法,也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中國原有18個稅種,隨著2016年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全面實施,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環保稅由此成為第18個稅收種類。
現行的排污費實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環境保護費改稅后,考慮到地方政府承擔主要污染治理責任,為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擬將環境保護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中央就不再參與分成。雖然環境保護稅不采取??顚S玫姆绞?,但是不會降低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投入力度。原來由排污費安排的支出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力度不減的原則予以充分保障。
環保稅立法體現“稅負平移”原則
環保稅立法體現“稅負平移”原則,這一銜接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將排污費的繳納人作為環保稅的納稅人,即在中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對不具有生產經營行為的機關、團體、軍隊等單位和居民個人,不征收環境保護稅;對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情形,比如,向污水集中處理廠、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廠排放污染物的,在符合環保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規?;B殖企業對畜禽糞便進行綜合利用、符合國家有關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要求的,也不征收環境保護稅。
二是根據現行排污收費項目,設置環保稅的稅目。
三是根據現行排污費計費辦法,設置環保稅的計稅依據。
四是以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設置環境保護稅的稅額標準。
2023年增值稅立法穩步推進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在2022年12月30日公布后,在業界引發熱烈討論。
自2012年我國開始試點營改增以來,增值稅制度改革已經歷時10年,對各項稅制要素均進行了充分的醞釀、試點實踐及廣泛征求意見,目前已具備較為充分的立法條件。同時,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一直在穩步推進稅收立法工作,目前,除增值稅之外,其他主要稅收收入占比較高的稅種均已完成立法工作。因此,當前適時完成增值稅立法工作,對于我國落實稅收法定、完善現代稅制,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均具有積極意義。
增值稅法草案的基本內容
此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草案》由六章三十六條組成,包含增值稅制度中的各項重要稅制要素。作為我國稅收收入占比最大、使用頻率最多的稅種,增值稅法草案篇幅簡短,充分體現出我國簡稅制的現代化稅制特征,也為我國提升稅制的全球競爭力、優化營商環境奠定了重要基礎。
市場主體最為關注的納稅人、稅率、計稅方法、征收管理等核心稅制要素,均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一方面,經歷了營改增、簡化稅率、完善留抵退稅制度、優化稅收管理辦法等多項持續改革,我國已經基本解決了增值稅在前期制度設計上的主要難點問題,并且經過10年的稅制試點實踐,現有的改革成果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立法制度性要素;另一方面,我國高度重視增值稅對于市場經濟的影響,通過稅制平移、穩定稅負的方式,保障了此項稅制改革的平穩運行,有助于穩經濟,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當前國內外經濟仍面臨一些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外部風險及挑戰仍然存在。從稅制的基本原理上看,保持稅制的適度彈性是必要的,因為新生事物總是會不斷涌現,而經濟社會發展的自然規律是制度有時會滯后于經濟發展本身。因此,《草案》進行了特殊事項的制度安排。其第二十三條規定,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制定增值稅專項優惠政策,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這意味著,在增值稅立法完成后,我國仍保留了一定的稅制彈性,通過授權國務院制定增值稅專項優惠政策的方式,根據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進行制度的適度調整。據研究,雖然增值稅具有中性的典型特征,但是,近年來世界各國均對增值稅作出過基于實現特殊政策目標的稅制調整。
增值稅立法的預期影響
增值稅立法是我國現代稅制改革中的一項重要稅收立法工作,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具體有以下幾方面的積極影響:
首先,有利于完善我國的稅收法制建設。良好的法制體系建設是發展經濟的重要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一直積極推進落實稅收立法工作,目前在我國的18個稅種中,已經有12個稅種完成了立法工作,但是,增值稅作為我國稅收占比最大的稅種,其立法工作一直沒有完成,因此,完成增值稅的立法工作既具有落實稅收法定的里程牌意義,也是新時代的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次,有利于優化我國稅收營商環境。202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2023年經濟運行有望總體回升,要大力提振市場信心,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當前宏觀經濟政策的關鍵任務之一,是通過制度性的優化為市場主體創造更好的營商環境,增強市場主體信心,進而恢復經濟活力。比較世界各國的發展規律,對于經濟發展水平、市場成熟度較高的國家而言,投資者對于稅收激勵效應的關注度遠低于其他投資因素的考量,而良好的稅收營商環境是投資者決策的重要影響因素。因此,當我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增值稅完成稅收立法,增強稅制的確定性以促進我國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是適宜的制度安排。
最后,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稅收政策是宏觀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10年來一直致力于現代稅制改革,為市場主體減負紓困,對于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的增值稅經過歷次改革,簡化了稅制、增強了中性、減少了重復征稅、降低了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降低了市場主體的交易成本,這些由于階段性改革以及稅收減免帶來的積極成效需要進一步通過制度性的安排進行鞏固。穩定的稅制更加有助于增強投資者的信心,穩定投資預期,對于吸引投資以及實現經營的可持續性更為重要。增值稅立法有利于鞏固過去10年我國在增值稅改革方面取得的積極成效,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增強市場主體的信心,為我國新一輪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助力。
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發布的公告、政策等。
目前2024年稅務師各科目教材還未發布,我們可以先參考2023年的稅務師教材,根據教材,稅務師稅法一有十個章節,稅法二有十個章節,下面我們來具體看看吧!
稅法一和稅法二目錄是什么?
1、稅務師稅法一有十個章節,分別是:稅法基本原理,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資源稅,車輛購置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關稅。
2、稅法二有十個章節,分別是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
稅務師各科目難度情況:
難度較小科目:《稅法一》、《稅法二》
《稅法一》科目內容較為基礎,是稅務師考試入門級科目。主要以稅法基本原理和流轉環節的9個實體法稅種為主。《稅法二》科目較《稅法一》而言相對稍難一些,以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等為主要內容。
難度適中科目:《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由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和訴訟法律制度四部分內容構成,需要背誦的內容較多。
難度較高科目:《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
《財務與會計》科目分為財務管理和會計兩大部分,參考歷年考情分析,財務管理部分分值大約在30分左右,會計部分分值大約在110分左右。《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綜合運用性及實際操作性較強,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在今后執業過程中的綜合能力。
注冊會計師稅法有幾章?這個問題對于準備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CPA)的人來說非常重要。因為了解稅法的總章數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規劃備考計劃和時間。下面就為小伙伴們介紹注會稅法考試的內容,千萬別走開噢。
一、注冊會計師稅法有幾章?
注冊會計師稅法共有14章,具體包括稅法總論、增值稅法、消費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稅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稅務行政法制等。這些章節全面覆蓋了稅法的各個方面,從基本概念到具體稅種,再到國際稅收和稅收征收管理等內容,是注冊會計師考試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二、注冊會計師稅法題型有哪些?
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的題型主要包括單選題、多選題、計算問答題和綜合題。以下是各題型的具體情況:
1、單項選擇題共有24道,合計24分。對于單項選擇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如果選項的回答和題干毫無關聯,可以直接排除,然后再一一進行判斷。
2、多項選擇題共有14道,合計21分。多項選擇題有多個正確答案,所有答案選擇正確才能得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在答題時,除了注意審題,適當使用排除法外,最好不要選擇模棱兩可的選項。
3、計算問答題共有4道,合計24分。
4、綜合題共有2道,合計31分。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2024年稅務師《稅法二》教材對比2023年教材,章節結構沒有變化,仍舊是10章。從內容來看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七章、第八章共計五章內容變化較大,有不少調整;其他小稅種章節變動較小主要涉及政策延期。
稅務師稅法二教材變化一覽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變動10%)
本章變動較大,主主要更新、調整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優惠政策。
新增:
(1)新增無形資產攤銷的起止時間的規定。
(2)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的技術相關內容。
(3)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方法。
(4)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政策。
(5)搬遷資產稅務處理中采取資產置換的換入資產的計稅成本確定方法。
調整:
(1)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的政策如下:
鐵路債券利息減半政策;
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
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
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減計政策;
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減計政策;
省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減計政策;
保險保障基金免征企業所2得稅優惠;
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優惠。
(2)小型微利企業優惠部分表述。
(3)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
?。?)“工商”表述調整為“市場主體”
刪除:
(1)公益性捐贈額的確認、目標脫貧地區捐贈稅前扣除等相關內容。
(2)制造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其他企業2018年~2022年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政策。
(3)刪除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中“購進”的概念、“單位價值”的計算方法。
(4)中小微企業2022年新購置的設備、器具稅前扣除政策。
(5)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第四季度購置設備、器具扣除政策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變動5%)
本章變動較大,掌握新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注意稅收優惠的延續
新增:
(1)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范圍部分內容。
(2)支持原油等貨物期貨市場對外開發的稅收優惠。
(3)保險營銷員、內部退養、境外所得抵免的例題。
(4)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簡易版)
調整:
(1)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提高。
(2)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優惠范圍擴大。
(3)個人投資者持有鐵路債券利息收入;
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
居民換購住房;
外籍個人享受津補貼免稅;
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
全年一次性獎金;
股權激勵等優惠政策延期。
(4)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
刪除:
?。?)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
(2)大量征管方面的表述。
本章變動較大,注意新增、調整的內容。
第三章 國際稅收(變動8%)
新增:
(1)非居民納稅人協定適用和納稅申報責任及稅務機關后續管理部分內容
(2)2021年7月《雙支柱方案的聲明》中的“支柱二”低稅率國家的相關表述。
(3)表3-1全球企業所得稅稅率等于或低于15%的國家和地區。
(4)腳往解釋:“黑名單”“灰名單”
調整:
(1)詳細列示《中新協定》29條內容的標題。
(2)《中新協定》的常設機構和營業利潤重新編寫。
(3)境外所得稅額,全部表述為“境外所得稅稅額”
(4)《關于修訂后的歐盟稅收不合作轄區名單的結論》黑名單、灰名單的國家調整。
(6)“0ECD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中的“申報”全部表述為“報送”.
(6)第一項成果《應對數字經濟的稅收挑戰》調整具體內容。
刪除:統一報告標準和盡職調查標準是標推的核心等部分內容表述
第四章 印花稅(變動2%)
本章變動不大,新增、延期政策較多。
新增:
(1)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解釋。
(2)支持銀行和公司處置不良債權免征印花稅;上交所、深交所轉讓創新企業CDR,出讓方按1%繳納印花稅;保障性住房相關優惠政策、證券交易印花稅減半征收優惠政策。
調整:
(1)“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2)部分印花稅免稅優惠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保險保障基金公司涉及的應稅憑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管理單位為建設飲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權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以及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
(3)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的稅收優惠。
第五章 房產稅(變動2%)
新增:
(1)銀行和企業處置不良債權減免房產稅優惠。
(2)科技企業、科技園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優惠。
“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調整
部分印花稅稅收優惠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高校學生公寓;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2)(包括自有和承租)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向居民供熱收取采暖費的“三北”地區供熱企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自用的承擔商品儲備業務的房產;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自用的生產、辦公用房產;納稅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從事大型民用客機發動機、中大功率民用渦軸渦槳發動機研制項目、從事空載重量大于45噸的民用客機研制項目自用的科研、生產、辦公房產。
刪除:
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暫免征收房產稅相關政策。
第六章車船稅
無實質性變化
第七章 契稅(變動3%)
本章變動較大,注意新增的稅收優惠。
新增:
(1)保障性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保障性住房繼續作為保障性住房房源免征契稅;個人購買保障性住房,減按1%的稅率征收稅收優惠。
(2)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收抵債資產免征契稅優惠。
調整
(1)概述的部分內容。
(2)契稅征稅范圍的部分內容。
(3)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企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優惠政策延期。
刪除:
(1)企業承受土地使用權用于房地產開發,并在該土地上代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計稅價格。
(2)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后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第八章 城鎮土地使用稅(變動3%)
本章變動較大,新增、調整、刪除政策較多。
新增:
(1)納稅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從事空載重量大于45噸的民用客機研制項目自用的科研、生產、辦公用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
(2)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
調整
(1)概述、征稅范圍、納稅人和使用稅額、征收管理部分內容。
(2)“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3)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地;供熱企業供熱用地,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用地;民用航空發動機研制項目用地;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公共租賃住房用地;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用地;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用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用地;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等優惠政策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刪除:
司法部所屬勞改勞教單位用地優惠政策
第九章 耕地占用稅(變動1%)
本章變動不大,調整“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1)耕地占用稅征稅對象表述,
(2)稅收優惠及其知識點名稱調整
(3)“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第十章 船舶噸稅(變動1%)
本章變動不大,往意新增內容。
新增:
船舶噸稅納稅人的內容。
部分節名、知識點名稱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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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稅法二考試大綱變化一覽
2024 《稅法二》考綱變動梳理 | |
新增 | 增加導論“熟悉其他主要國家征收的稅種及對稅種的分類”表述。 |
大綱新增附件:①《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指引》,②《企業重組改制稅收政策文件匯編》。 | |
第十章船舶噸稅新增“納稅義務人”內容。 | |
調整 | 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八節稅收優惠”節名修改為“第八節減免稅優惠”。 |
第二章個人所得稅減免稅優惠內容將“法定免稅項目”與“法定減稅項目”合并為“減免稅的基本優惠”。 | |
第六章車船稅減免稅優惠內容將“減免稅特殊規定”與“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合并為“其他減免稅優惠”。 | |
第十章船舶噸稅“第三節稅收優惠”節名修改為“第三節減免稅優惠”,具體知識點名稱進行調整。 | |
印花稅、房產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立法原則”知識點名稱修改為“作用”。 | |
耕地占用稅減免稅管理位置從第五節征收管理調整至第三節稅收優惠,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
點擊下載>>2024年稅務師考試大綱
注冊會計師稅法章節目錄有哪些?注會稅法科目是一門在理解的基礎上需要大量記憶的科目,并且還要求有一定的計算能力,知識點比較瑣碎,既會考核考生的基礎知識,又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理解和運用能力。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注會稅法的章節,一起來看看吧。
一、注冊會計師稅法章節目錄有哪些?
注冊會計師稅法章節目錄一共有14章。這些章節涵蓋了稅法的各個方面,從稅法總論到具體的稅種法規,再到稅收征收管理和稅務行政法制等內容。以下是詳細的章節目錄:
1、第一章稅法總論:介紹稅法的基本概念、原則、要素以及稅收立法與我國稅法體系等內容。
2、第二章增值稅法:詳細闡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納稅義務人、稅率與征收率、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以及稅收優惠等。
3、第三章消費稅法:介紹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稅目、稅率、計稅依據以及應納稅額的計算和征收管理等。
4、第四章企業所得稅法: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率、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資產的稅務處理、稅收優惠以及征收管理等。
5、第五章個人所得稅法:包括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征稅范圍、稅率、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稅收優惠以及征收管理等。
6、第六章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分別介紹城市維護建設稅和煙葉稅的相關法規。
7、第七章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詳細闡述關稅和船舶噸稅的征稅對象、納稅義務人、稅率、應納稅額的計算以及征收管理等。
8、第八章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介紹資源稅和環境保護稅的相關法規,包括征稅范圍、納稅義務人、稅率以及應納稅額的計算等。
9、第九章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分別介紹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的相關法規。
10、第十章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涵蓋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的相關規定。
11、第十一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分別介紹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和印花稅的相關法規。
12、第十二章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涉及國際稅收協定、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境外所得稅收管理等內容。
13、第十三章稅收征收管理法:詳細闡述稅收征收管理的相關規定,包括稅務管理、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
14、第十四章稅務行政法制:介紹稅務行政處罰、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行政訴訟等稅務行政法制相關內容。
二、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題型有哪幾種?
1、單項選擇題:共26道題目,每題1分,總分為26分。
2、多項選擇題:共16道題目,每題1.5分,總分為24分。
3、計算分析題:共4道題目,每題5分,總分為20分。考生需要列出計算過程和步驟,對于計算過程錯誤的部分不得分。
4、綜合題:共2道題目,總分為30分??忌枰Y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和解答,答案要準確、簡潔、清晰,考生需要列出計算過程和步驟,對于答案不完整或不正確的部分不得分。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稅法二》考試內容涵蓋我國所得稅、財產和特定行為稅類。本科目考試要求考生理解和掌握相關稅收實體法的納稅人、征稅范圍、計稅基礎、稅率、稅收優惠、應納稅額計算和征收管理的相關知識,同時具備分析處理國際稅收問題的能力。
《稅法(二)》比較注重基礎知識的考查,內容涉及的范圍廣,考查的也更加細致。
24年稅法二考綱變動內容如下:
1、增加導論“熟悉其他主要國家征收的稅種及對稅種的分類”表述。
2、大綱新增附件:①《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指引》,②《企業重組改制稅收政策文件匯編》。
3、第十章船舶噸稅新增“納稅義務人”內容。
4、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八節稅收優惠”節名修改為“第八節減免稅優惠”。
5、第二章個人所得稅減免稅優惠內容將“法定免稅項目”與“法定減稅項目”合并為“減免稅的基本優惠”。
6、第六章車船稅減免稅優惠內容將“減免稅特殊規定”與“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合并為“其他減免稅優惠”。
7、第十章船舶噸稅“第三節稅收優惠”節名修改為“第三節減免稅優惠”,具體知識點名稱進行調整。
8、印花稅、房產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立法原則”知識點名稱修改為“作用”。
9、耕地占用稅減免稅管理位置從第五節征收管理調整至第三節稅收優惠,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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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課贈送稅務師【全科備考學習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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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指導:
1.周靖:課堂“故事會
·從事財務教育近10年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經濟師、審計師
·為對家知名上市公司提供財稅服務
教學特點:擅長口訣串聯記憶,有親和力和幽默感,讓學員迅速進入求知狀態
2.杜亞娟:法條“粉碎機’
·8年CPA、稅務師培訓經驗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經濟師
教學特點:善于用嚴謹的邏輯和通俗易懂的語言,讓稅法課程充滿人間煙火
稅法二備考建議有哪些
掌握基礎知識:這是所有考試的基礎,只有掌握了基礎知識,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應用更復雜的概念。對于《稅法二》來說,這包括各種稅種的計算、稅率、稅收優惠政策等。
做題練習: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是相輔相成的,通過做題,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應用知識??梢赃x擇一些經典的習題集,反復練習,熟悉各種題型和難度。
關注考試動態:了解考試大綱和考試形式的變化,掌握最新的考試信息和動態,可以幫助你更好地準備考試。
參加模擬考試:模擬考試可以讓你更好地了解考試的難度和時間要求,同時也可以發現自己的不足之處,及時調整復習策略。
做好筆記和總結:復習過程中,可以做好筆記和總結,幫助自己更好地回顧和記憶知識點。同時也可以將筆記分享給其他人,互相學習和交流。
cpa稅法稅率要背嗎?部分稅率是需要背的,比如說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還有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下面跟著會計網小編來詳細看看吧!
一、cpa稅法稅率要背嗎?
部分稅率需要記憶,在cpa考試中,會提供稅率查詢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稅率都會給,還是有部分常見的、重要的稅率需要考生記憶,以下是一些常見的需要記憶的稅率類型:
1.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以及特殊銷售行為的稅率。
2.企業所得稅
基本稅率(如25%)以及小型微利企業的低稅率等。
3.個人所得稅
部分稅目(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等)的預扣預繳率或稅率。
4.其他稅種
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煙葉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等。
二、cpa稅法哪些稅率不需要背?
根據過往的考試情況,以下稅率類型在考試中通常不需要考生記憶:
1.消費稅
稅目及稅率較多且復雜,考試中一般會給出。
2.個人所得稅的五級和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這些稅率表較長且復雜,考試中通常會提供查詢表。
3.關稅、船舶噸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這些稅種的稅率較為固定或復雜,考試中一般會給出或提供查詢方式。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