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稅務師《稅法二》教材對比2023年教材,章節結構沒有變化,仍舊是10章。從內容來看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七章、第八章共計五章內容變化較大,有不少調整;其他小稅種章節變動較小主要涉及政策延期。
稅務師稅法二教材變化一覽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變動10%)
本章變動較大,主主要更新、調整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優惠政策。
新增:
(1)新增無形資產攤銷的起止時間的規定。
(2)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的技術相關內容。
(3)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方法。
(4)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政策。
(5)搬遷資產稅務處理中采取資產置換的換入資產的計稅成本確定方法。
調整:
(1)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的政策如下:
鐵路債券利息減半政策;
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
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
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減計政策;
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減計政策;
省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減計政策;
保險保障基金免征企業所2得稅優惠;
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優惠。
(2)小型微利企業優惠部分表述。
(3)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
(4)“工商”表述調整為“市場主體”
刪除:
(1)公益性捐贈額的確認、目標脫貧地區捐贈稅前扣除等相關內容。
(2)制造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其他企業2018年~2022年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政策。
(3)刪除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中“購進”的概念、“單位價值”的計算方法。
(4)中小微企業2022年新購置的設備、器具稅前扣除政策。
(5)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第四季度購置設備、器具扣除政策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變動5%)
本章變動較大,掌握新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注意稅收優惠的延續
新增:
(1)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范圍部分內容。
(2)支持原油等貨物期貨市場對外開發的稅收優惠。
(3)保險營銷員、內部退養、境外所得抵免的例題。
(4)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簡易版)
調整:
(1)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提高。
(2)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優惠范圍擴大。
(3)個人投資者持有鐵路債券利息收入;
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
居民換購住房;
外籍個人享受津補貼免稅;
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
全年一次性獎金;
股權激勵等優惠政策延期。
(4)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
刪除:
(1)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
(2)大量征管方面的表述。
本章變動較大,注意新增、調整的內容。
第三章 國際稅收(變動8%)
新增:
(1)非居民納稅人協定適用和納稅申報責任及稅務機關后續管理部分內容
(2)2021年7月《雙支柱方案的聲明》中的“支柱二”低稅率國家的相關表述。
(3)表3-1全球企業所得稅稅率等于或低于15%的國家和地區。
(4)腳往解釋:“黑名單”“灰名單”
調整:
(1)詳細列示《中新協定》29條內容的標題。
(2)《中新協定》的常設機構和營業利潤重新編寫。
(3)境外所得稅額,全部表述為“境外所得稅稅額”
(4)《關于修訂后的歐盟稅收不合作轄區名單的結論》黑名單、灰名單的國家調整。
(6)“0ECD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中的“申報”全部表述為“報送”.
(6)第一項成果《應對數字經濟的稅收挑戰》調整具體內容。
刪除:統一報告標準和盡職調查標準是標推的核心等部分內容表述
第四章 印花稅(變動2%)
本章變動不大,新增、延期政策較多。
新增:
(1)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解釋。
(2)支持銀行和公司處置不良債權免征印花稅;上交所、深交所轉讓創新企業CDR,出讓方按1%繳納印花稅;保障性住房相關優惠政策、證券交易印花稅減半征收優惠政策。
調整:
(1)“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2)部分印花稅免稅優惠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保險保障基金公司涉及的應稅憑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管理單位為建設飲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權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以及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
(3)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的稅收優惠。
第五章 房產稅(變動2%)
新增:
(1)銀行和企業處置不良債權減免房產稅優惠。
(2)科技企業、科技園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優惠。
“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調整
部分印花稅稅收優惠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高校學生公寓;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2)(包括自有和承租)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向居民供熱收取采暖費的“三北”地區供熱企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自用的承擔商品儲備業務的房產;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自用的生產、辦公用房產;納稅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從事大型民用客機發動機、中大功率民用渦軸渦槳發動機研制項目、從事空載重量大于45噸的民用客機研制項目自用的科研、生產、辦公房產。
刪除:
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暫免征收房產稅相關政策。
第六章車船稅
無實質性變化
第七章 契稅(變動3%)
本章變動較大,注意新增的稅收優惠。
新增:
(1)保障性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保障性住房繼續作為保障性住房房源免征契稅;個人購買保障性住房,減按1%的稅率征收稅收優惠。
(2)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收抵債資產免征契稅優惠。
調整
(1)概述的部分內容。
(2)契稅征稅范圍的部分內容。
(3)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企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優惠政策延期。
刪除:
(1)企業承受土地使用權用于房地產開發,并在該土地上代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計稅價格。
(2)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后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第八章 城鎮土地使用稅(變動3%)
本章變動較大,新增、調整、刪除政策較多。
新增:
(1)納稅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從事空載重量大于45噸的民用客機研制項目自用的科研、生產、辦公用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
(2)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
調整
(1)概述、征稅范圍、納稅人和使用稅額、征收管理部分內容。
(2)“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3)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地;供熱企業供熱用地,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用地;民用航空發動機研制項目用地;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公共租賃住房用地;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用地;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用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用地;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等優惠政策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刪除:
司法部所屬勞改勞教單位用地優惠政策
第九章 耕地占用稅(變動1%)
本章變動不大,調整“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1)耕地占用稅征稅對象表述,
(2)稅收優惠及其知識點名稱調整
(3)“六稅兩費”減半稅收優惠。
第十章 船舶噸稅(變動1%)
本章變動不大,往意新增內容。
新增:
船舶噸稅納稅人的內容。
部分節名、知識點名稱調整。
好消息,2024稅務師高效備考訓練營上線啦!↓點擊下方【立即搶課】,即可0元領取直播課程↓
通過【2024稅務師高效備考訓練營】,您可以獲得:
直播課程|3天高頻考點直播課
學習資料|6本必考資料實體書+核心備考電子材料包
社群伴學|群內老師全程陪伴 高效督學答疑
應試方案|1V1定制專屬學習規劃
解題思路|直播后即學即練 學習解題思路
完課贈送稅務師【全科備考學習寶典】:
1.涉法法律105記
2.精選考點必備寶典
3.會計分錄一本通
4.財管公式一本通 稅一
5.稅二-精選考點必備寶典
6.十一大稅種稅率全記
課程亮點體現在以下方面:
明星講師,直播授課助力通關
專業助教,1V1指定學習規劃
班主任,陪伴督學 0基礎也能輕松入門
社群學習,全天伴學 每天分享干貨 學員共同進步
名師指導:
1.周靖:課堂“故事會
·從事財務教育近10年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經濟師、審計師
·為對家知名上市公司提供財稅服務
教學特點:擅長口訣串聯記憶,有親和力和幽默感,讓學員迅速進入求知狀態
2.杜亞娟:法條“粉碎機’
·8年CPA、稅務師培訓經驗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經濟師
教學特點:善于用嚴謹的邏輯和通俗易懂的語言,讓稅法課程充滿人間煙火
稅務師稅法二考試大綱變化一覽
2024 《稅法二》考綱變動梳理 | |
新增 | 增加導論“熟悉其他主要國家征收的稅種及對稅種的分類”表述。 |
大綱新增附件:①《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指引》,②《企業重組改制稅收政策文件匯編》。 | |
第十章船舶噸稅新增“納稅義務人”內容。 | |
調整 | 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八節稅收優惠”節名修改為“第八節減免稅優惠”。 |
第二章個人所得稅減免稅優惠內容將“法定免稅項目”與“法定減稅項目”合并為“減免稅的基本優惠”。 | |
第六章車船稅減免稅優惠內容將“減免稅特殊規定”與“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合并為“其他減免稅優惠”。 | |
第十章船舶噸稅“第三節稅收優惠”節名修改為“第三節減免稅優惠”,具體知識點名稱進行調整。 | |
印花稅、房產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立法原則”知識點名稱修改為“作用”。 | |
耕地占用稅減免稅管理位置從第五節征收管理調整至第三節稅收優惠,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
點擊下載>>2024年稅務師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