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提供房屋租賃和物業管理服務時,會涉及代收代付水電費和物業費的情況,那么要怎么納稅呢?今天就隨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租房代收水電費和物業費應該怎么繳稅?
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房屋租賃服務的納稅人,按實際用量結算水電費屬于轉售應稅貨物,按照水、電的適用稅率/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取的電費按13%計算繳納增值稅,收取水費按照9%計算繳納增值稅,相應取得的水、電費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收取的水電費按3%計算繳納增值稅,相應取得的進項不得抵扣。
對于出租企業代收的自來水水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文件明確規定:可以選擇差額征稅.,即是扣除其對外支付過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金額,增值稅則是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征收率計算得出的。相應取得的進項不得抵扣。
如果是出租企業代收水電費,物業費,但是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看作是收付行為,不予征收增值稅:
(1)物業公司不墊付資金;
(2)發票是由電力公司、水公司、物業公司等(下面簡稱銷貨方)開具的,出租企業只是將該發票轉交到租戶手上。
(3)出租企業結算貨款的方法是按照銷貨方實際收取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金額,并另外收取收取費計算的
如果不能取得發票可以稅前扣除嗎?
代收水電費很方便,但實務操作中卻很難取得發票,那么還能稅前扣除嗎?
根據《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九條規定,企業租用(包括企業作為單一承租方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等資產發生的水、電、燃氣、冷氣、暖氣、通訊線路、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出租方作為應稅項目開具發票的,企業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出租方采取分攤方式的,企業以出租方開具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公司經營發展過程中,經常會發生代收代付業務,比如員工代付貨款。發生代收代付業務時,會計人員應怎么做賬務處理?
代收代付業務賬務處理
代收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支付代收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代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支付代付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意思?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6.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個人周轉使用等撥出的備用金)
7.預付賬款轉入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意思?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屬于負債類科目,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物業公司受相關單位的委托,可以代為收取水電費。請問物業公司代收水費怎么交稅?相關賬務處理怎么做?
物業公司代收水費怎么交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納稅人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納稅人可以按3%向服務接受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賬務處理
物業公司代收代繳水電費,可以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1、收取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代收水電費
2、交電業局時:
借:其他應收款——代收水電費
貸:庫存現金
3、預收的部分會計分錄:
收取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代收水電
電費下來后,按業主的電費額,沖預收的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代收水電費
貸:現金
物業公司哪些費用計入成本?
物業公司需要計入成本的費用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辦公費用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碰到繳納電費涉及的開票問題。代收電費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適用13%的稅率嗎?就以上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代收電費增值稅發票怎么開?
問:一般公司(非供電所)營業執照中無電費的經營范圍,能否直接開具轉售電或代收電費的13%增值稅發票?
答:收取電費方面沒有找到可以差額納稅的相關文件規定。轉售電力應按照13%的稅率計算。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在開票系統里面增加該項目。
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文件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代收水費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很多商戶住戶繳納電費都是由物業公司代收的,那么代收電費的稅費應該怎么計算呢?會計應該怎么處理?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如下: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按照現行稅收政策,剛剛發布的《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所規定的"收取的自來水水費,按差額適用簡易計稅辦法依3%的征收率計繳增值稅"的政策只限于物業管理的納稅人適用,其他(如純出租不動產的)納稅人是不能適用該項政策的。
物業代收水電費時發票怎么開?
1、如果代收水電費的單位沒有與水電供應單位簽訂委托代收水電費協議,會視為銷售水電,需要繳納增值稅,這時代收水電費的單位必須向業主開具增值稅發票;
2、如果代收水電費的單位與水電供應單位簽訂了委托代收代繳合同,收水電費的單位只是負責代收代繳,平價收取水電費,則應由水電供應單位向業戶開具發票,收水電費的單位不用出具發票。
以上就是有關物業代開發票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幫忙代收代付時的會計處理怎么做?所有的業務都能代收代付嗎?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哪些業務是允許代收代付的?
1、房地產企業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規定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2、經紀代理服務中的代收代付款: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規定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事業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行政事業單位滿足條件的財政性收入不作為增值稅的應稅收入。因此,行政事業單位代政府部門收取的代收代付費用不納入應稅范圍。
1、受罰者填制轉賬支票等付款憑證或交納現金
2、經辦人員根據罰款通知收妥款項后,填制或套打代收罰款收據,按協議規定的期限上劃款項
借:單位活期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待劃轉代收罰款戶
3、上劃罰款時,填制特種轉賬借方憑證和內部往來劃收款報單分別作借、貸方記賬憑證,辦理劃款手續
借:其他應付款--待劃轉代收罰款戶
貸:支行轄內往來
以上就是有關行政事業單位的代收代付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相關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銷售商品,一般會涉及運輸費用的實務處理,今天會計網給大家整理了關于代收代付運費會計分錄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運費代收代付分錄
1、代收運費時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X
2、代交運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XXX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3、墊付手續費
借:其他應收款——XXX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運輸費應計入什么科目核算?
1、如果是為銷售的運費,則計入銷售費用核算:
借:銷售費用——運費
貸:銀行存款
2、如果是作為購買的資產費用,則將其計入資產成本:
若為購買固定資產產生運費,則做以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此處的金額包含固定資產購買金額及運費)
貸:銀行存款
若為購買存貨產生運費,則做以下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此處的金額包含購買存貨的運費)
貸:銀行存款
3、采購材料市內運費計入管理費用核算。
代收車船稅,計提時可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繳納時計入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代收車船稅如何做賬?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2、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貸:銀行存款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并不包括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稅金及附加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車船稅征稅范圍
車船稅,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應繳納的一種稅。其征稅范圍包括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船舶,包括機動船舶和非機動船舶。
車船稅免稅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第三條規定,下列車船免征車船稅:
(一)捕撈、養殖漁船;
(二)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
(三)警用車船;
(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專用船舶;
(五)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第四條規定,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稅、免稅的,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對公共交通車船,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
代收的車船稅,應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車船稅征稅范圍主要是機動車輛和船舶,代收車船稅時應如何做賬?
代收車船稅如何做賬?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貸:銀行存款
車船稅是什么?
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根據稅法規定,車船稅是一年一交,可以由保險公司代繳,也可以由車主到當地稅務部門直接繳納,不過通常會跟交強險一起繳納。
車船稅的征稅范圍:
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車船稅的稅目,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客車和貨車)、其他車輛(包括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摩托車和船舶(機動船舶、非機動駁船、拖船和游艇)。
代收代付業務即銀行通過信用卡或其他方式為收款付款單位代收代付款項的業務,它是銀行、收款付款單位、交費人或收款人三者之間關系的總和。那么代收代付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代收代付的會計分錄
代收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支付代收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代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支付代付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企業發生代收代付業務時,應設置其他應付款科目或者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對于代收代付款項,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代收代付款項如何做會計分錄?
代收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支付代收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代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支付代付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收到款項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
支付款項會計分錄
1、購入貨物時發生應付賬款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償還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
2、購入貨物時使用存款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代收代付的意思就是中介或者第三方機構代為收取或支付費用,企業發生的代收代付業務,如何寫會計分錄?
代收代付的賬務處理
代付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預付賬款、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等
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什么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
銀行存款是資產性質的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末余額在借方。
銀行存款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是指企業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是指企業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臨時存款賬戶是指企業因臨時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開立的賬戶。專用存款賬戶是指企業因特定用途需要所開立的賬戶。
對于代收貨款的業務處理,企業通常計入“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進行會計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代收款退款的會計分錄
1、收到代收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XX貨款
2、支付給實際收款單位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XX貨款
貸:銀行存款
3、存在差額情況的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XX貨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經常性的、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不同活動而有所區別,如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產品銷售收入”;建筑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工程結算收入”;交通運輸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交通運輸收入”;批發零售貿易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商品銷售收入”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企業發生代收代付的經濟業務時,會計人員通常計入“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代收代付的會計分錄
代收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代收代付款
代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代付款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通常會出現幫其他企業代收或代付款的情況。那么代收或者代付款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代收代付款的會計分錄
1、收到維修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供應商)
2、向供應商匯出款項時,
借:其他應付款(供應商)
貸:銀行存款
3、收到供應商退還的款項時,根據銀行的回單,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供應商)
根據我國稅法的規定,對于納稅人所取得的收入,無論納稅人在會計核算上如何處理,都應當計算并繳納相關的稅款。
1、供應商應當通過單位收到的維修費,然后在按修理修配收入進行繳納增值稅。
2、供應商從收取的維修費中返還給單位的款項,單位應當作為代理收入進行繳納增值稅。
代收代付運費的會計分錄
1、代收運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運費
2、代付運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運費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
對于企業代收貨款業務,一般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相關核算,具體會計分錄應怎么寫?
代收貨款的會計分錄
1、收到代收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XX貨款
2、支付給實際收款單位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XX貨款
貸:銀行存款
3、存在差額情況的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XX貨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其他應付款科目相關知識
1、對于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進行核算。該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本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2、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企業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小區的物業發展也是蒸蒸日上,物業公司管理的范圍也是十分廣泛的,就如一般的水電費、花草修理費、小區垃圾處理費等等。由物業公司來代收的租金,該如何寫會計分錄?
代收租金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1.收取的是當年的
借:銀行存款——XX銀行
貸:主營業務收入——租金
2.收取以后年度的
借:銀行存款——XX銀行
貸:預收賬款
3.第二年攤銷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租金
預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向購貨方預收的購貨訂金或部分貨款。預收賬款是以買賣雙方協議或合同為依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負債,這項負債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勞務來償付。
企業在收到這筆錢時,商品或勞務的銷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為收入入賬,只能確認為一項負債,即貸記“預收賬款”賬戶。
企業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或勞務后,再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逐期將未實現收入轉成已實現收入,即借記“預收賬款” 賬戶,貸記有關收入賬戶。
預收賬款的列報根據其余額性質,借方為資產性質歸入應收賬款借方,應收賬款貸方為負債性質歸入預收賬款貸方。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
主營業務收入屬于損益類科目,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或者沖減的金額,本科目期末需要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期末無余額。
企業接受客戶的委托代為辦理指定款項的收付事宜時,一般將代收、代付的款項計入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代收代付的賬務處理
代付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企業收款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借: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等
收到前欠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收到貨款時
1、收到貨款時
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現金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備用金、存出保證金、預付賬款轉入、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車船稅通常指的是向中國境內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種稅,當公司代收車船稅時,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代收車船稅的會計分錄
1、保險公司做賬,代收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現金/者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車船稅
2、交稅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車船稅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3、企業做賬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計提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什么是車船稅?
車船稅指的是向中國境內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種稅(此處車船應當是依法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過的),于2007年7月1日實施。
車船稅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適用稅額,在2018年8月財務部、稅務總局等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中,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在實操中,企業暫收的,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計入到其他應付款科目,并按實際項目來設置二級科目。
企業發生代收代付款業務時,一般就會涉及到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科目,做賬時借庫存現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代收代付業務的賬務處理
1、企業發生代收款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2、企業支付代收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3、企業發生代付款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企業收回代付款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企業發生代收、代付款項時,應當通過“其他應付款”、以及“其他應收款”這一科目進行核算。
其他應付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含義
1、其他應付款,指的是企業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
2、其他應收款,指的是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4)備用金存出保證金
(5)預付賬款轉入
(6)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