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實際上是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和規定稅額計算征收的,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賬務處理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怎么理解?
稅金及附加反映的是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等
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余額應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僅限于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等。
“應交稅費”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并且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如“應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對于實際占用的土地,應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開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利于通過經濟手段,加強對土地的管理,變土地的無償使用為有償使用,促進合理、節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適當調節不同地區、不同地段之間的土地級整收入,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理順國家與土地使用者之間的分配關系。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科目,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具體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期末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應該沒有余額。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土地使用稅是企業經營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項稅費支出,所使用的的土地,應按照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向有關部門繳稅。計提土地使用稅時,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計提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繳納稅金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什么?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賬戶?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屬于損益類賬戶。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是什么?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是包括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建立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以外的工礦企業則不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具體規定: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義務人。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稅義務人。
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
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土地使用稅屬于我國小稅種中的一種,由于我國實行土地國有制,當企業使用時需要向國家繳納一定的稅款,土地使用稅一般采用定額稅率。那么企業繳納土地使用稅時如何寫會計分錄?
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繳納稅金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
什么是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征收的稅。土地使用稅以開征范圍內的土地為課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屬于財產稅。
什么是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本年利潤是什么?
本年利潤是指企業某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或凈虧損),屬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他是由企業利潤組成內容計算確定的,是企業從公歷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計而形成的一個動態指標。本年利潤是一個匯總類賬戶。
其貸方登記企業當期所實現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等;借方登記企業當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支出,包括主營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凈損失)、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等。
企業購買了土地之后還需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如果關于這部分的內容不清楚,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這部分的內容其實是關于土地使用稅的退稅處理,基本上都是按照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項目進行處理的,如果是當年度的土地使用稅退稅的話可以通過補貼收入的科目進行核算。
企業購買的土地要不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首先我們要了解會涉及到哪幾個稅種,有營業稅金及附加、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
1、營業稅金及附加
這部分的稅金是出讓方出,按照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按照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2、印花稅和契稅
這是買賣雙方都要交的,按照產權轉移合同記載的合同金額按照0.05%繳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格的3%繳納契稅。
3、土地增值稅
按照取得收入的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這部分的稅金是由出讓方繳納。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
土地使用稅退稅怎么做會計分錄?
1、企業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
借:相關會計科目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由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費用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3、余額轉出
如果是貸方余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果是借方余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以上就是有關土地使用稅的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土地使用稅,又稱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個人使用土地繳納的土地使用稅,該怎么計算?
個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個人使用土地需要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土地使用稅,具體稅額一般根據每一個地方的具體征收稅率和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個人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9號)第四條規定: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為:大城市1.5-30元;中等城市1.2-24元;小城市0.9-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計提繳納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布)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處理企業購買土地所支付土地使用稅的會計核算時,一般通過管理費用、應交稅費等科目,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企業購買土地支付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土地使用稅時:
借:管理費用——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2、實際繳納土地使用稅時:
借: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購買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工商銀行
企業建造公樓及廠房還未完工時:
借:在建工程——辦公樓
在建工程——廠房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無形資產是什么?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的內容包括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
企業在租用土地進行生產經營時會涉及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繳納,計提繳納的城建土地使用稅,一般通過稅金及附加等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什么?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和規定稅額計算征收的稅種。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主要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根據稅法規定應上繳的各種稅款,是應付賬款的一種,主要包括應該交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
應交稅費屬于負債類科目,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
銀行存款是資產類科目,核算企業存在銀行結算戶的款項。期末余額一般出現在借方,表示公司銀行存款的增加。
企業日常活動中,向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由于計算有誤出現多繳納的情況時,會計人員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土地使用稅的征收,有利于加強對土地的管理,促進更加節約合理的使用土地。
企業發生多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情況時,企業可以把稅費計入應交稅費的會計科目里,多繳納的部分可以前往稅務機關辦理退稅,稅務局會據實退回多繳納的稅款。
如果多繳稅金屬于會計差錯,我們可以調整當期稅金:
收到退回的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稅金及附加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如果多繳土地使用稅屬于減免退稅: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多交稅款時,不用擔心,只要給稅務機關提供正當材料和相關證明,就可以辦理退稅業務。這個和我們平時接觸較多的稅種:增值稅業務一致。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占用土地時要繳納相應的土地使用稅,未申報的可以進行補申報,并繳納相應的罰款與滯納金。計提土地使用稅時,一般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計提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時,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
什么是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企業應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相關稅費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經營業務發生的各項稅費,貸方登記期末結轉入本年利潤的稅費,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
土地使用稅是什么?
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征收的稅。以開征范圍內的土地為課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于以有償占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征,非開征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征稅。
本年利潤是什么?
本年利潤是指企業某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或凈虧損),它是由企業利潤組成內容計算確定的,是企業從公歷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計而形成的一個動態指標。
企業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怎么做會計分錄?
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次月繳納稅金時,再計入應交稅費科目
借: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
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
計算土地使用稅所依據的占地面積按照以下順序核定:
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地產證上記載的用地面積;
土地使用費登記證(或通知書)上記載的征收面積;
相關的房地產權屬資料、合同記載的用地面積。
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應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作為計稅依據,繳納土地使用稅時,如何計算?
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其中適用單位稅額是由當地稅局核定的稅率,如某家公司所占面積為1500平米,每平米年稅額為6元,那么月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就為1500*6/12=750元。
土地使用稅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計提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征收的稅。以開征范圍內的土地為課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于以有償占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征,非開征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征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
當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當在次月繳納稅金時,可再計入應交稅費科目:
借: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科目是什么?
應交稅費屬于負債類科目,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以及反映各種稅費的應交、交納等情況。
稅金及附加科目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科目屬于損益類科目。期末,企業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稅費。具體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具體分錄如下:
(1)先進行計提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等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
對于公司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可以通過“應交稅費”的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二級科目核算,如果需要計提,則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具體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賬務處理
1、計提城鎮土地使用稅時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2、繳納時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科目營改增前后的變化
全面試行營改增后,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的是企業經營業務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消費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稅金及附加科目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屬于損益類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它核算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期末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應該沒有余額。
應交稅費科目是什么?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一般通過“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該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具體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征收范圍內的土地作為征稅對象,計稅時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作為依據。計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分錄處理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和規定稅額計算征收。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在華機構、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集體。
1、外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的企業。
2、外國企業
外國企業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經我國政府批準,在我國境內設立的營業機構、場所或營業代理人。這些外國企業包括管理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工廠、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以及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等工程的場所。
3、城市
城市的行政管轄功能可能涉及較其本身更廣泛的區域,其中有居民區、街道、醫院、學校、公共綠地、寫字樓、商業賣場、廣場、公園等公共設施。
4、縣城
縣治所在的城市(鎮),一般在縣政府的辦公所在地,在縣級行政區劃范圍內。一般相對交通發達,通訊及時,經濟發達的城市(鎮),相應的為政府機構建立配套的行政、教育、生活服務機構。
5、工礦區
工礦區指的是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其地域范圍較大,各工業點分布較分散,企業間的距離較遠。
企業按規定應當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應當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科目核算,以下是關于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會計分錄內容。
繳納土地使用稅分錄
計算應交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土地使用稅是什么?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開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利于通過經濟手段,加強對土地的管理,變土地的無償使用為有償使用,促進合理、節約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適當調節不同地區、不同地段之間的土地級整收入,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理順國家與土地使用者之間的分配關系。
城鎮土地使用稅特點
1、對占用土地的行為征稅
2、征稅對象是土地
3、征稅范圍有所限定
4、實行差別幅度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后再作調整。
注意:稅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國家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計征的稅,一般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相關的賬務如何處理?
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
當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當在次月繳納稅金時,可再計入應交稅費科目:
借: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科目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科目屬于損益類科目。期末,企業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稅費。具體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應交稅費和稅金及附加是對應科目,應交稅費屬于負債類科目,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科目。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采用定額稅率,具體如何核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核算方法
一、取得土地尚未開發或已開發但項目未開始銷售:
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按實際擁有的土地面積和適用稅額計算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項目建成并開始銷售:
1、如果公共設施(會所、泳池、道路、小區綠化用地等,下同)在項目銷售結束后歸業主所有的,則按項目總可售建筑面積占可售單元總占地面積(含公共設施占地面積)的比例計算每個可售單元應分攤的土地面積。以可售單元總占地面積減除上月末累計已售單元分攤的土地面積計算當月應稅土地面積。計算公式如下:
月度計稅土地面積=[未開發土地面積+已開發未開始銷售項目占地面積+可售單元總占地面積(含公共設施占地面積)×(1-上月末累計已售單元建筑面積之和/項目總可售建筑面積)]÷12;
2、如果公共設施在項目銷售結束后歸房地產開發企業所有的,則按項目總可售建筑面積占可售單元總占地面積(不含公共設施占地面積)的比例計算每個可售單元應分攤的土地面積。以可售單元總占地面積減除上月末累計已售單元分攤的土地面積計算當月應稅土地面積。計算公式如下:
月度計稅土地面積=[未開發土地面積+已開發未開始銷售項目占地面積+公共設施占地面積+可售單元占地面積×(1-上月末累計已售單元建筑面積之和/項目總可售建筑面積)] ÷12;
3、年度應納土地使用稅=∑(各月應稅土地面積×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
計提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上交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城鎮土地使用稅時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
1、計提城鎮土地使用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2、申報后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什么?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科目,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
企業計提土地使用稅時,應當設置“稅金及附加”借方科目以及“應交稅費”貸方科目進行核算;待企業進行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時,則設置“應交稅費”借方科目核算;期末進行本年利潤的結轉,應當設置“本年利潤”借方科目結轉核算。“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科目貸方表示企業應繳的土地使用稅;借方表示企業已經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期末余額在貸方,說明還有應繳而未繳的土地使用稅。
企業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會計核算方面應計入應交稅費科目處理,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計提繳納城建土地使用稅分錄
計提城鎮土地使用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申報后上交:
借:應交稅費-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如下: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納稅人實際占用的面積,是指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具體按下列辦法確定:
(1)凡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2)未經組織測定,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待核發土地使用證書后再作調整。
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應納稅額根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乘以該土地所在地段的適用稅額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年應納稅額=應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稅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