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職工借款業務,借方應登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方記銀行存款科目或者庫存現金科目減少,具體會計分錄是什么?
職工借款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收回借款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貸:其他應收款等
其他應收款是資產類科目,借方增加額表示資產增加,貸方增加額表示資產減少。其他應收款項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賬款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借款利息收入的會計分錄
1、計提借款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實際收到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核算企業根據收入準則確認的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
出租固定資產、出租投資性房地產、出租無形資產、出租包裝物和商品、銷售材料、提供勞務、用材料進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或債務重組等實現的收入均屬于其他業務收入。
有許多的企業員工在不得已的時候會向單位借錢,當單位職工向公司借款時,會計人員一般計入“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單位職工借款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收回借款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貸:其他應收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他應收款的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例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例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例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什么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企業在面對資金不足的情況時,有時會向職工借入個人借款,一般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向職工取得個人借款的會計分錄
收到個人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xx個人借款
歸還借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xx個人借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企業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時,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財務費用—借款利息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財務費用是什么?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具體項目有:利息凈支出(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差額)、匯兌凈損失(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的差額)、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集生產經營資金發生的其他費用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
出于生產經營的需要,企業會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進行借款,借款分為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兩種類型的借款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長期借款與短期借款的會計分錄
1、短期借款
實際發生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計提利息費用時:
借:財務費用
貸:短期借款——應計利息
到期歸還利息本金時:
借:短期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2、長期借款
取得長期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本金
期末計提長期借款的利息:
借:管理費用(籌建期間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資本化的利息)
財務費用(費用化的利息)
貸:應付利息(到期還本,按期付息的長期借款利息)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借款利息)
分期支付長期借款的利息: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歸還長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長期借款——本金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的區別是什么?
1、短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不滿一年的各項借款;長期借款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各項借款。
2、短期銀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為了彌補企業自有流動資金的不足,屬于企業流動負債,因此,其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處理。企業長期借款的償還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還可以是分期還本付息。
企業發生的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主要區別在于借入期限不同,一年以上的為長期借款,一年以下的為短期借款。采取這兩種籌資方式,分別如何做會計分錄?
短期借款的會計分錄
借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金融企業)
貸:應付利息
借:應付利息(已預提部分)
財務費用/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等(未預提部分)
貸:銀行存款等
歸還時: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的會計分錄
1、借入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2、計提利息的時候:
借:財務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3、支付利息的時候:
借: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應付利息屬于負債類科目。應付利息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
4、歸還長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長期借款——本金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的區別是什么?
長期借款是企業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借入的對象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借款協議為介質。
應付債券是企業發行的到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的債券。發行的對象是面向社會。以有價證券為介質。
短期借款是什么?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包括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等。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1、取得借款的核算;2、借款利息的核算;3、歸還借款的核算。
員工因個人因素向企業提出借款時,實務中可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相關核算。對于員工借款和歸還借款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員工借款和歸還借款如何做會計分錄?
例如:員工張華向企業借款500元,并于一個月后歸還借款500元,請問員工張華借款和歸還借款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借款時:
借:其他應收款-張華 500元
貸:庫存現金
還款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張華 500元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員工罰款的會計分錄
企業對員工進行罰款時,計入到營業外收入—罰沒收入里面。比如員工沒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被罰款,則在實際收到罰款收入時做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xx員工
貸:營業外收入—罰沒收入
借:庫存現金等
貸:其他應收款—XX員工
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會根據需求向銀行或金融機構進行借款,一般為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的會計分錄
1、短期借款
(1)借入各種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計提發生的短期借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或銀行存款)
(3)歸還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2、長期借款
(1)借入各種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
貸:長期借款
(2)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計入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
貸:應付利息
(3)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資產已辦理竣工決算后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4)歸還長期借款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的區別
長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費用的調整,是項目投資中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將借款存入銀行,由銀行監督隨時提取;二是由銀行核定一個借款限額,在限額內隨用隨借,在這種方式下,企業在限額內借入的款項按其用途直接記入“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賬戶。企業長期借款的償還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還可以是分期還本付息。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不滿一年的各項借款。短期銀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為了彌補企業自有流動資金的不足,屬于企業流動負債,因此,其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