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會根據需求向銀行或金融機構進行借款,一般為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的會計分錄
1、短期借款
(1)借入各種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計提發生的短期借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或銀行存款)
(3)歸還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2、長期借款
(1)借入各種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
貸:長期借款
(2)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計入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
貸:應付利息
(3)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資產已辦理竣工決算后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4)歸還長期借款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的區別
長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費用的調整,是項目投資中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將借款存入銀行,由銀行監督隨時提取;二是由銀行核定一個借款限額,在限額內隨用隨借,在這種方式下,企業在限額內借入的款項按其用途直接記入“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賬戶。企業長期借款的償還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還可以是分期還本付息。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不滿一年的各項借款。短期銀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為了彌補企業自有流動資金的不足,屬于企業流動負債,因此,其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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