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吸取存款和發放貸款的會計處理中都通過吸取存款科目核算。那么銀行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時,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銀行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的會計分錄
吸收存款: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庫存現金
貸:吸收存款
發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貸:吸收存款
什么是吸取存款?
吸收存款是儲戶放在銀行里的錢,對于銀行是一個類似于應付的負債類科目。貸款是銀行發放給其他組織的,實際上是一個類似于應收的資產科目。銀行發放貸款實際上資產和負債同時增加了。
吸收存款屬于負債類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吸收的除同業存放款項以外的其他各種存款,包括單位存款(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個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種存款、轉貸款資金和財政性存款等,類似于一般企業的短期借款科目。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是什么?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屬于資產類科目,是指各金融企業在中央銀行開戶而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調撥款項、提取及繳存現金、往來資金結算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繳存于中央銀行的款項和其他需要繳存的款項。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存放于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中央銀行”)的各種款項,包括業務資金的調撥、辦理同城票據交換和異地跨系統資金匯劃、提取或繳存現金等。企業按規定繳存的法定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存款,也通過本科目核算。存放中央銀行的各種款項應分別性質進行明細核算。
票據貼現和發放貸款都是銀行為客戶融通資金的業務,兩者存在著較大差別,那么票據貼現和發放貸款的區別是什么?
票據貼現和發放貸款的區別
1、資金流動性不同
由于票據的流通性,票據持有者可到銀行或貼現公司進行貼現,換得資金。但貸款是有期限的,在到期前是不能回收的。
2、利息收取不同
貼現業務中利息的取得是在業務發生時即從票據面額中扣除,是預先扣除利息。而貸款是事后收取利息,它可以在期滿時連同本金一同收回,或根據合同規定,定期收取利息。
3、資金使用范圍不同
持票人在貼現票據后就完全擁有了資金的使用權。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要受到貸款銀行的審查、監督和控制。
4、資金的不同
票據貼現的金額一般不太大,期限較短,一般為2—4個月。貸款的形式多種多樣,期限長短不一,規模一般較大,貸款到期的時候,經銀行同意,借款人還可繼續貸款。
票據貼現和發放貸款的相同點是什么?
1、貼現與貸款同屬信貸范疇。
2、貼現人與貸款人均為金融機構。
3、貼現與貸款所適用的基本原則相同,遵循著合法性,合規性的原則;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公平競爭、密切協作的原則。
銀行放貸,有收益的同時也要承擔一定風險。比如貸款發生減值,那么貸款減值會計分錄怎么做?
貸款減值會計分錄
1、確認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準備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
2、減值后,做以下處理:
(1)確認從客戶收到利息
借:存放同業
貸:貸款——已減值
?。?)按實際利率,以攤余成本為基礎計算應確認的利息: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利息收入
貸款——已減值是什么科目?
貸款——已減值,該科目用來反映在本金中有多少是已經發生減值的。在金融資產中,確認減值損失:未來的現金流量低于計提減值準備前的攤余成本,差額要確認貸款損失準備。貸款減值后,貸款下設所有的明細賬都需轉入一個新的明細賬科目“貸款——已減值”。
貸款減值準備怎么計提?
按照《銀行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規定的以五級分類為基礎的方法計提貸款減值準備:
1、銀行應按季計提一般準備,一般準備年末余額不得低于年末貸款余額的1%;
2、按季計提專項準備,其中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次級和可疑類貸款的損失準備,計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動20%)。
3、銀行根據不同類別(如國別、行業)貸款的特種風險情況、風險損失概率及歷史經驗,對特種準備的計提比例自行確定,按季計提。
抵押貸款相關會計分錄主要涉及發放貸款的處理和抵押貸款收回的處理兩種情形,具體如下:
發放貸款的處理
會計部門收到信貸部門轉來的有關單證,經審查無誤后,根據有關規定及借款人的要求辦理轉賬。貸款發放時,銀行應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抵押貸款——借款人貸款戶
貸:吸收存款——借款人存款戶
抵押貸款收回的處理
抵押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應主動提交還款憑證,連同銀行出具的抵押品代保管收據,辦理還款手續。銀行應編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存款戶
貸:抵押貸款——借款人貸款戶
利息收入——抵押貸款利息收入戶
抵押貸款解釋
抵押貸款是銀行要求借款人以一定財產作為抵押而發放的一種貸款。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銀行有權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收入中優先收回貸款本息,或以該抵押物折價充抵貸款本息。
抵押貸款適用對象
抵押貸款適用于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并具有法人資格的全民、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以及我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個人也可以申請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時間和方式
在抵押貸款中,流動資金貸款最長不超過1年,固定資金貸款一般為1~3年,最長不超過5年。抵押貸款一般采取逐筆核貸的貸款核算方式。
抵押貸款抵押物選擇
商業銀行選擇的抵押物必須是合法取得的,并且可以流通、易于變現和處分。抵押物的使用期必須長于借款期,貸款到期后,抵押物的變現價值應大于借款本息。
對公貸款又稱銀行對公業務,企業對公貸款如何又還款時,可以計入短期借款科目,財務費用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對公貸款還款的會計分錄
1、跟基本戶銀行貸款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歸還本金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3、歸還利息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貸款的會計分錄
1、發放貸款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貸款—本金(本金+交易費)—利息調整(差額)
貸:吸收存款(實付額)
2、確認貸款利息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攤余×實利)×貸款—利息調整
什么是對公貸款?
銀行對公業務包括企業電子銀行、單位存款業務、信貸業務、機構業務、國際業務、委托性住房金融、資金清算、中間業務、資產推介、基金托管等等,通俗點說就是“對單位的業務”。
什么是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包括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等。
應收利息是什么?
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公司向銀行借款,根據借款年限可分為借入短期借款和借入長期借款兩種情況。向銀行借款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公司向銀行借款怎么做賬?
1.根據發放貸款的單據編制的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XX銀行
貸: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
2.發放的貸款歸還本金時的會計分錄是:
借: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XX銀行行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項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包括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等。
借款利息會計分錄
比如借入短期借款,其利息分錄為:
取得短期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期末計提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歸還短期借款利息
借:應付利息(歸還已經預提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
或
借:財務費用(利息沒有預提,直接支付)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歸還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我國的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有些會進行一定的債券活動,債券是投資理財的一種,企業發行債券時會存在部分利息,計提利息時可以通過應收利息科目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發行債券計提利息的會計分錄
企業在沒有收到相關的利息時,可以先進行相關的會計分錄記錄為:
借:應收利息
應收賬款
貸:投資收益。
等到企業收到相應的款項時則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應收賬款
如果還沒有進行相應的貸款活動,但是企業直接就收到相關的利息款項了,那么則一筆賬目的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什么是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科目是用于核算企業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放貸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應收取的利息。
什么是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
投資收益是什么?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得的收入(所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如企業對外投資取得股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與其他單位聯營所分得的利潤等。
投資收益是損益類會計科目,損益類科目減少記借方,增加記貸方。
在日常經營中,企業因為項目上的需要難免會向銀行進行貸款,那么當收到銀行發放的貸款金額時,這筆費用要該計入到哪個科目?如何做賬務處理?
貸款計入什么科目?
貸款屬于銀行等金融企業的專用科目,對于金融企業來說,屬于資產類科目,非銀行等金融企業可以設置這個科目,貸款和應收款項會計處理原則,與持有至到期大體相同。
具體而言:
1.金融企業按當前市場條件發放的貸款,應按發放貸款的本金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一般企業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2.貸款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利息收入,應當根據實際利率計算。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逾期存續期間或使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3.企業收回或處置貸款和應收款項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貸款和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設置科目設置貸款——本金貸款——利息調整貸款損失準備貸款——已減值。
貸款的賬務處理
(一)未發生減值的貸款:
(1)企業發放貸款借:貸款——本金貸:吸收存款等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2)資產負債表日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與合同利率確定)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確定)
(3)收回貸款借:吸收存款等貸:貸款——本金應收利息利息收入
(二)發生減值的貸款:
(1)發生減值借:資產減值損失同時:借:貸款——已減值貸:貸款損失準備貸:貸款(本金,利息調整)
(2)利息收入借:貸款損失準備(按貸款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利息收入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3)收回貸款借:吸收存款等貸款損失準備貸:貸款——已減值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三)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借:
貸款損失準備貸:貸款——已減值
(四)已確認并轉銷以后又收回的貸款借:
貸款——已減值借:吸收存款等貸:貸款損失準備貸:貸款——已減值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貸款借方一般登記銀行發放的貸款款項;貸方登記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貸款”會計科目,屬于銀行專用科目。“貸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銀行發放的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內容。
貸款的含義
貸款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一定的利息或還款等條件貸款的信用活動的一種形式。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折扣、透支等貸款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集中貨幣和貨幣資金,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的資金補充需求,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積累。
貸款科目相關會計分錄
1、貸款發放
企業發放貸款時,應設立“貸款”科目進行核算。本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區分“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分錄如下:
借:貸款——本金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有可能在貸方)
貸:吸收存款
2、貸款收回
?、傥礈p值貸款的處理
在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應收利息的金額,編制會計分錄如:
借:應收利息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有可能在貸方)
貸:利息收入
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銀行收回未減值貸款時,應按客戶歸還的金額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吸收存款
貸:應收利息
貸款
②減值貸款的處理
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于減值貸款按應減記的金額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準備
對發生減值的貸款編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
貸款——利息調整
同時,應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金額,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利息收入
此外,銀行還需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收回減值貸款時,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吸收存款
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信用減值損失
除了銀行可以貸款之外,小額貸公司也可以貸款。對于貸款數目少的項目,一般可以選擇小額貸公司進行貸款。那么小額貸款公司如何寫會計分錄?
小額貸款公司的會計分錄
小額貸款公司會計分錄
1.發放貸款時:
借:貸款
貸:銀行存款
貸款收回時,則做與上面相反的會計分錄處理。如果收回的款項含有預提的利息,則應同時給予沖銷,屬于本期的利息,計入本期的營業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貸款
應收利息
主營業務收入
2.貸款計息:
計息時:
借:應收利息
貸:主營業務收入
收回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3.貸款的期末計價
計提貸款損失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準備
轉回貸款損失準備,與上面分錄相反
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轉銷貸款: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
貸款屬于負債類會計科目。負債類科目按負債的償還期限分為反映流動負債的科目和反映長期負債的科目。
貸款損失準備是什么?
貸款損失準備是銀行按照規定提取的貸款損失減值準備的。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資產包括貼現資產、拆出資金、客戶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和墊款等。
企業(保險)的保戶質押貸款計提的減值準備,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典當)的質押貸款、抵押貸款計提的減值準備,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委托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計提的減值準備,可將本科目改為“1304委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
貸款損失準備是當存在客觀證據表明貸款發生減值,按貸款損失的程度計提的用于彌補專項損失、尚未個別識別的可能性損失和針對某一國家、地區、行業或某一類貸款風險所計提的準備。銀行在期末分析各項貸款的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產生的貸款損失。
近日,中央多部門針對金融風險防控密集籌劃,敲定重點監管領域,規劃下一步政策措施。根據目前透露出的政策信號,為了防范金融風險,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等一系列法規有望在2019年內落地,其中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力爭盡快頒布實施。
業內人士表示,注重在穩增長的基礎上防風險,使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將是今后一段時間宏觀政策的工作重點。為了守住風險底線,下一步將進一步補齊監管制度短板,針對重點領域風險進行精準處置。
過去的一年,多個監管部門將防控金融風險作為重點工作,隨著各項工作的推進,已暴露的風險正有序處置,各種金融亂象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以來,防控金融風險仍是重中之重。多部門最近針對金融風險防控展開密集籌劃。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的《關于印發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顯示,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將加快推進相關行政立法項目。其中針對防控金融風險,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制定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修訂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央行近日發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也提出,下一階段,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強化金融機構防范風險的主體責任,防范金融市場異常波動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董希淼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金融監管領域還存在立法層次較低的問題。很多金融相關的規章制度停留在部門規章層級,法律效力不夠,亟須提升法律層次,才能更好發揮作用?!袄玑槍Ψ欠Y,當前更多是部門性臨時性的規范文件,而出臺統一的處置條例,能更全面系統地作出規范,也能更具有權威性和威懾力。”董希淼說。
關于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經濟參考報》記者此前曾獨家獲悉,銀保監會正推動盡快出臺,力爭今年上半年頒布實施。為摸清風險底數,銀保監會于4月初啟動了為期三個月的全國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整治活動。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將配合研究非法集資入刑標準、罪名適用、追贓挽損、涉案財物處置等共性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刑事法律規定。
另外,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也有望加速落地。董希淼表示,近年來,小額貸款公司以及各種投資公司、擔保公司等發展迅速,在增加金融供給、豐富社會融資渠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這些組織法律地位不清晰、內部管理薄弱,在經營發展中出現了如非法吸收存款、集資詐騙、放高利貸、暴力催債等問題,影響了社會穩定。從監管上看,也存在多頭管理、職責不清等問題。在這種形勢下,出臺條例加強管理,勢在必行。在他看來,條例應構建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的內控框架,界定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的監管職責,還應建立相應的退出機制。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表示,目前正醞釀出臺的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規,圍繞的都是當前風險較為集中的民間金融、互聯網金融等涉眾性、傳染性強的領域。通過立法先行、逐個擊破、逐個解決的方式,有利于將系統性風險進一步降低。
多位業內專家表示,為了守住風險底線,下一步,監管層將一面補齊監管制度短板,一面針對重點領域風險進行精準處置。
銀保監會近日表示,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2019年要持續推動重點領域問題整治。銀行機構從股權與公司治理、宏觀政策執行、信貸管理、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風險、重點風險處置等五個方面開展整治;非銀行領域各類機構按照相關要點開展整治,突出處罰和問責,下大力氣解決違規成本過低的問題。
此外,專家還表示,注重在穩增長的基礎上防風險,使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將是今后一段時間宏觀政策的工作重點。
人民銀行日前召開的2019年金融穩定工作會議指出,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平衡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系。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隨著我國經濟金融風險特點發生變化,宏觀政策調控重心也有所調整。過去兩年,金融監管政策不斷強化,宏觀杠桿率逐漸企穩,杠桿結構有所優化,金融風險防控取得了顯著成績,進一步緊縮杠桿的必要性也隨之降低。長期來看,金融風險還要繼續防范,存量風險還需進一步化解,但在當前經濟面臨下行壓力、外部不確定性疊加的背景下,引導金融對實體經濟更大力度的支持被擺在更突出的位置。
本文來源:經濟參考報
收到借款利息怎么做會計分錄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企業之間如果存在借款交易行為,則會產生一定的利息,收到借款利息,可以將其用來沖減財務費用。本文就針對收到借款利息會計分錄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收到借款利息會計分錄
1.如果是金融類企業,那么可以將這利息作為營業收入進行核算,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單位是非金融企業,那么可以將這利息直接沖減財務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機構自有資金外借,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進行核算。如果是貸款,則用來沖減利息支出,將其記入財務費用。
借款利息是否需要交稅?
答:向關聯企業借款并且取得利息收入,應當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對于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
按照相關規定可得:
1.對于納稅人將貨幣資金存放于銀行等金融機構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2.對于納稅人將資金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將資金貸于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繳納相應的增值稅。
3.由于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會直接沖減當期財務費用,會對應納稅所得額造成影響,導致了當期所得稅增加。因此對于利息收入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4.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這里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
貸款利息收入會計分錄怎么做?
1.計提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應付利息——xx銀行
2.支付時:
借:應付利息——xx銀行
貨:銀行存款
注意:新會計準則中,計提利息已經不在預提費用中進行核算,而應當在應付利息中核算。
貸款利息收入賬務處理怎么做?這個實務問題在會計人員平時工作中很常見,企業發生貸款這一經濟活動時,作為會計人員需做好貸款利息收入相關的賬務處理。本文就針對貸款利息收入賬務處理做相關介紹,一起了解下吧!
貸款利息收入如何做賬?
1.如果是金融類企業,那么這利息應當作為營業收入來核算,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是非金融企,那么這利息可以直接沖減財務費用,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機構自有資金外借,則可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如果是貸款,則可沖減利息支出,記入財務費用即可。
銀行貸款利息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營改增之后,實際上企業收取的利息屬于金融服務,金融服務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是6%。所以貸款利息稅率為6%。按照相關規定可得,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后,自結息日起90天以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應當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而自結息日起90天之后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收到實際利息時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即可。
參考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銀行貸款利息如何做會計分錄?
已經計提應付利息的情況下,可以在利息扣除后沖減應付利息,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沒有計提利息的情況下,若是直接支付的,則可記為財務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存款相關賬務處理:銀行收到客戶存入的款項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庫存現金”等科目,然后按存入資金的本金,貸記“吸收存款——本金”科目,再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吸收存款——利息調整”科目。
支取款項時,應按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本金”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庫存現金”等科目,然后按應轉銷的利息調整金額,借記或貸記“吸收存款——利息調整”科目,再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利息支出”科目。
存款相關會計分錄
銀行應編制的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或庫存現金
貸:吸收存款——本金
吸收存款——利息調整
借:吸收存款——本金
吸收存款——利息調整
利息支出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或庫存現金
存款解釋
存款是商業銀行以信用方式吸收社會閑置資金的籌資活動。
存款作用
存款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商業銀行通過吸收存款的方式,把大量的、分散的、再生產過程中的間歇資金和大眾的結余待用資金聚成大量的貨幣力量,以支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2、存款是商業銀行最主要的信貸資金來源,是其發放貸款的基礎。大力組織存款、不斷擴大信貸資金來源,是商業銀行的主要任務之一。同時,存款是國民經濟各單位、各部門辦理轉賬結算的前提,各單位只有在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存款賬戶上擁有足夠的存款,才能實現與其他單位的經濟往來。
非金融機構可以理解為不經營一般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提供專門的金融服務和開展指定范圍內的業務,那么當非金融機構收到借款利息時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非金融機構借款利息收入會計分錄
當非金融機構發生自有資金外借的業務時,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如果是貸款,可以沖減利息支出,記入財務費用。
非金融機構借款利息收入入應該計入財務費用(貸方),財務費用(借方)是發生的借款成本。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稅。
如果我們向關聯企業借款,取得利息收入的時候,就應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而且,借款合同也同樣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稅法的規定,納稅人將貨幣資金存放于銀行等金融機構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稅。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形除外,如納稅人自行及其他方式將資金貸于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或者將資金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金融保險業”科目,以取得的利息收入的6%(小規模納稅人3%)交納增值稅。但是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可以稅前扣除,可以歸集到財務費用等。
對于利息收入這種收入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因為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會直接沖減當期財務費用,而這項損益會直接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增加應納稅所得額),最后導致當期所得稅(應交所得稅)增加。
股票的流動性較好,目前股票市場是全球最為主流的投資品種,那么企業購買股票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購買股票時的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其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按發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利息(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什么是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本科目核算企業發放貸款、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應收取的利息。
本科目應當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對外投資所得的收入(如果是損失則為負數)。
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確認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本科目結轉后應無余額。
什么是應收股利?
應收股利是指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
本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利的增加,貸方登記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本科目的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債券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借款利息收入要不要交稅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當企業資金鏈發生問題時,一般會通過借資的方式渡過眼前的難關。本文就針對借款利息收入要不要交稅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借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繳稅?
1、企業之間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由于企業收取的利息屬于金融服務,金融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為6%,所以貸款利息的稅率也為6%。
2、向關聯企業借款,并取得利息收入,則應繳納增值稅、附加稅。另外,對于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3、按稅法規定可得,如果納稅人資金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將資金貸于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繳納增值稅。
個人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納什么稅?
個人借款利息收入,需要要交納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比例稅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款利息收入會計分錄怎么做?
1、如果是金融類企業,那么將這利息作為營業收入核算,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2、如果是非金融企業,那這利息可以直接沖減財務費用,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機構自有資金外借,一般來說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如果是貸款,則應當沖減利息支出,記入財務費用。
借款利息收入增值稅會計分錄
企業收到的借款利息,按照企業的收入計入并繳納增值稅,如果企業以借款利息作為收入的主要來源,則計入主營業務收入,分錄處理如下:
借:應收利息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以上就是關于借款利息收入要不要交稅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借款利息收入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銀行為抵御放貸風險,一般都會計提減值準備金。其中貸款減值準備是減值準備的主要構成部分,那么貸款減值準備是什么意思?計提標準多少?
貸款減值準備是什么?
銀行放貸,必然要承擔一定的風險,為抵御風險,銀行需要對所有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金,其中針對“貸款和墊款”所做的減值準備,稱為貸款減值準備。
貸款減值準備是指商業銀行為抵御貸款風險而提取的用于彌補銀行到期不能收回的貸款損失的準備金,實際上是對未來壞賬進行的一個預估,從而預留準備金。對于預留的準備金,可以算作營業支出,算入當期成本。
貸款減值準備如果增加了,則說明銀行已為未來的壞賬做了比較充分的準備;如果減少了,則說明銀行對未來貸款質量信心充足,也就沒有預留太多準備。
銀行貸款減值準備與不良貸款余額、不良貸款率應是同升同降的,從而保證應對風險的能力。根據監管要求,一般是120%—150%之間。
按照中國銀保監會的規定:撥備覆蓋率=貸款減值準備/不良貸款余額。
貸款減值準備計提標準
根據我國《銀行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相關規定:
1、按季計提一般準備,一般準備年末余額不得低于年末貸款余額的1%;
2、按季計提關注類貸款、次級類貸款、可疑類貸款、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分別為2%、25%、50%、100%。其中對于次級和可疑類貸款的損失準備,計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動20%;
3、按季計提特種準備,銀行以不同類別(如國別、行業)貸款的特種風險情況、風險損失概率及歷史經驗為依據自行確定計提比例。
更多推薦:貸款減值準備和貸款減值損失的區別
公司有時為了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就會向外單位借款,借款也就伴隨著利息的產生,那么支付利息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支付利息的會計分錄
?。?、計提利息時:
借: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利息
?。?、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收到利息的會計分錄
1、計提利息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病⑹盏嚼r: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什么是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仍未領取的債券利息,這部分應收利息不計入短期債券投資初始投資成本中。
“應收利息”賬戶屬于資產類賬戶,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企業發放貸款、持有至到期投資、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應收取的利息,并且應當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資單位設置明細賬戶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以下是不在“應收利息”科目核算的情況
購入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期間確認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核算。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確認的利息收入,在“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同樣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有: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應當按照“建筑工程”、“待攤支出”、“安裝工程”等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