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公司2017年1月1日發行了800萬份、每份面值為100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為80000萬元,無發行費用。該債券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5%,利息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債券發行一年后可轉換為普通股。債券持有人若在當期付息前轉換股票的,應按照債券面值和應付利息之和除以轉股價,計算轉股股數。該公司發行債券時,二級市場上與之類似但沒有轉股權的債券的市場年利率為9%。長江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初始確認時對所有者權益的影響金額為( )萬元。(P/A,9%,3)=2.5313,(P/F,9%,3)=0.7722。
2018年12月因丙公司破產倒閉,乙公司起訴甲公司,要求甲公司償還為丙公司擔保的借款200萬元。2018年年末,根據法律訴訟的進展情況以及律師的意見,甲公司予以賠償的可能性在50%以上,最可能發生的賠償金額為200萬元。同時,由于丙公司破產程序已經啟動,甲公司從丙公司獲得補償基本確定可以收到,最有可能獲得的賠償金額為50萬元。根據上述情況,甲公司在2018年年末應確認的資產和負債的金額分別是()。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與乙商業銀行達成協議,將乙商業銀行于2017年1月1日貸給甲公司的3年期、年利率為9%、本金為500000元的貸款進行債務重組。乙商業銀行同意將貸款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年利率降至6%,免除積欠的利息45000元,本金減至420000元,利息仍按年支付;同時規定,債務重組的當年若有盈利,則年利率恢復至9%;若無盈利,仍維持6%的利率。甲公司估計在債務重組當年即能盈利,則甲公司在債務重組日對該債務重組應確認的債務重組利得為()元。
某公司于2018年7月1日從銀行取得專門借款5000萬元用于新建一座廠房,年利率為5%,利息分季支付,借款期限2年。2018年10月1日正式開始建設廠房,預計工期15個月,采用出包方式建設。該公司于開始建設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5月1日分別向承包方付款1200萬元、1000萬元和1500萬元。由于可預見的冰凍氣候,工程在2019年1月12日到3月12日期間暫停。2019年12月31日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并向承包方支付了剩余工程款800萬元,該公司從取得專門借款開始,將閑置的借款資金投資于月收益率為0.4%的固定收益債券。若不考慮其他因素,該公司在2019年應予資本化的上述專門借款費用為()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