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5號)第四條,對資源回收企業提交“反向開票”申請進行了明確,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反向開票”為納稅人發起事項,資源回收企業需要“反向開票”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申請表》及相關材料。
二、資源回收企業提出申請,在填寫《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申請表》時,除了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等常規項目,還需要注意:
(1)如果資源回收企業回收危險廢物,填寫“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編號”,同步提供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或者電子信息;如果回收報廢機動車,填寫“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編號”,同步提供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復印件或者電子信息;如果為其他回收企業,填寫“商務部門備案登記證明編號”,同步提供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紙質打印件或者電子信息。上述三項至少填報一項,可以填寫多項,如三項均無,不能申請“反向開票”。
(2)回收報廢產品類別,在“廢鋼鐵”、“廢塑料”等11個類別中,至少填報一項,可以填寫多項。需要注意的是,如選擇“報廢機動車”的,必須填寫“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編號”。
內容來源稅務總局新媒體、12366納稅服務平臺,會計網整理發布。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