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我國跨境電商進出口1.22萬億元,正成為我國外貿增長的新功能,而海外倉作為新型外貿基礎設施,在跨境電商貿易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只要具備出口退稅的條件,就可以申報辦理出口退稅。根據銷售模式區分,海外倉出口大致可分為兩類情形:
第一類是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企業在出口貨物時,即將貨物銷售給境外公司,并在貨物抵達后存入指定海外倉,后續由境外公司在電商平臺運營銷售。對于這類情形,出口至海外倉的貨物滿足報關離境并實現銷售的條件,就可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稅。
第二類是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企業先將貨物出口備貨至海外倉庫,再通過境外電商平臺銷售給境外消費者。這種情形下,貨物報關出口時,尚未實現銷售。因此,待貨物在境外電商平臺實現銷售后,就可根據實際銷售的情況,申報辦理出口退稅。可以選擇一次性申報退稅,也可以選擇分批申報退稅。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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