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企業打算變更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還存在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該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
四、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因此,一般納稅人企業如果符合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條件的,存在的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需要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一般納稅人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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