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按月向職工發放的出差餐費津貼,合理范圍內的可通過“管理費用——差旅費”科目進行賬務處理。
出差餐費津貼會計分錄
出差餐費津貼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職工出差餐費的稅收風險
1、企業實行差旅費包干制
個稅風險:差旅費包干制是指企業制定一定的金額標準,按天計算發放職工差旅費。企業發放的差旅費若是超過標準或出現異常的,則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變相發放工資補貼、津貼,從而計征個人所得稅。因此,企業制定的差旅費津貼制度應按照行政機關標準執行。
企業所得稅風險:根據江蘇省《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 規定,企業發生差旅費支出時,交通費和住宿費以發票為稅前扣除憑證,差旅補助支出需提供出差人員姓名、出差地點、時間和任務等內容的證明材料。對補助標準較高或經常性支出的,應提供差旅費相關管理制度。
因此,企業應結合自身情況及出差目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差旅費津貼標準和發放制度,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2、企業實行差旅費實報實銷制
差旅費實報實銷制,是指出差人員憑借出差時取得的車票、船票、機票等憑據,據實報銷,無需代扣地代繳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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