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對價是指企業與客戶的合同中約定的對價金額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會因折扣、價格折讓、返利、退款、獎勵積分、激勵措施、業績獎金、索賠、未來事項等因素的變化而變化。
此外,企業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將根據一項或多項或有事項的發生有所不同的情況,也屬于可變對價的情形。
可變對價的確認
若合同中存在可變對價,企業應當對計入交易價格的可變對價進行估計。
確定可變對價的最佳估計數的方法有兩種,分別為:期望值和最可能發生金額。
(1)期望值是按照各種可能發生的對價金額及相關概率計算確定的金額。
(2)最可能發生金額是一系列可能發生的對價金額中最可能發生的單一金額,即合同最可能產生的單一結果。
其中:
當合同僅有兩個可能結果時,通常按照最可能發生金額估計可變對價金額。
計入交易價格的可變對價金額的限制
1、包含可變對價的交易價格,應當不超過在相關不確定性消除時,累計已確認的收入極可能(應遠高于很可能但不要求達到基本確定)不會發生重大轉回的金額。
2、企業在評估是否極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轉回時,應當同時考慮收入轉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可變對價的重新估計
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重新估計應計入交易價格的可變對價金額,包括重新評估將估計的可變對價計入交易價格是否受到限制,以如實反映報告期末存在的情況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情況變化。
可變對價的會計處理
1、價格折讓
(1)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發生銷售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3)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2、商業折扣、現金折扣
(1)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注意:商業折扣,從確認的銷售商品收入中予以扣除;對于現金折扣,應按照最可能發生的金額能夠更好地預測其有權獲得的對價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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