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訂立買賣合同,約定乙先向甲發貨,甲后付款。乙在交貨前有確切證據證明甲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乙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有( )。
A: 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B: 可以要求甲提供適當擔保
C: 乙可以直接通知甲解除合同
D: 中止履行合同后,若甲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乙可以解除合同
本題考查抗辯權的行使。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可以中止履行(選項A正確)。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行使中止權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免給對方造成損失,也便于對方在接到通知后,提供相應的擔保(選項B正確),使合同得以履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選項D正確)。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