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級會計《經濟法》9.9日考試已落下帷幕,根據考生反饋,今晚經濟法考題偏難,主要考查了保險法、合伙企業等相關內容。下面會計網整理了最新經濟法考試真題及答案,來一起看看吧~
9.9經濟法考試真題及答案
1.政府性基金預算的來源包括?
A.國有產權轉讓收入
B.民航發展基金
C.國家重大水利建設基金
D.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答案:BCD 解析:政府性基金預算的來源包括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如民航發展基金、國家重大水利建設基金、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A屬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2、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其余有效嗎?
答案:有效,部分無效只影響部分。
3、預告登記時效的問題,自能夠辦理不動產登記之日起幾個月內?
答案:3個月內。
4.【考生回憶原題】乙公司跟甲公司租了個設備,租金100萬,甲公司投保200萬,甲公司監事趙某覺得乙公司是關聯方就自己請會計師事務所查,費用要求甲承擔,甲公司不同意。
乙公司租的設備因為噪音大被張某避開保安一個人偷偷轉移到園區外面了,乙公司找到后要求張某返還設備賠償誤工損失,張某拒絕,被派出所關了3天,張某去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
1月10日,乙公司找回設備后被丁有限合伙企業搞爆炸了,1月1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退一年租金50萬,甲公司不同意。設備的保險公司賠甲公司錢后,找丁公司賠償,丁公司認為保險公司不能要求賠償,后來甲又找丁公司賠償,丁公司賠不起,找丁公司退伙的有限合伙人連帶,丁公司有限合伙人以自己已經退伙拒絕。
請問:
(1)趙某請求甲公司承擔會計師事務所的費用嗎,適用哪個法條?
(2)張某返還設備并承擔誤工損失,適用哪個法條?
5.【考生回憶原題】甲公司的出資人C未履行出資義務20萬,甲公司虧損了,甲能讓已全額出資的A和B承擔連帶責任,把C未交的出資款交了嗎?
6、【考生回憶原題】兩年的設備租賃合同并預付完了租賃,一年結束后設備被第三方毀損不能用了,能讓出租方退一年的租金嗎?
中級會計經濟法9.9日考點匯總
1.簡答題:公司法,物權法,保險法
2.綜合題:公司,物權法,行政復議,合同,保險,合伙企業
3.公司法,抵押,預算,合同,票據考的很全
4.保險法結合酒駕賠不賠
5.抽到兩道保險法大題,一道行政復議
6.小題有信托債券預算政府招采
7.考了一些政府會計上的內容
8.有限公司出資和股東抽逃都考了
9.綜合題把行政復議,物權法,保險都結合在一起了
10.留置、支票、抵押、保險
11.選擇題很多有限責任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12.M設備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
13.有限公司出資問題,非貨幣偽造出資
14.融資租賃
15.合伙企業選擇題考的挺多
16.未全面履行出資
大家比較關心的中級會計經濟法涉及的考點內容:
(1)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所以題目給的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派出所沒有決定權,而是其所屬的區公安局作為行政主體(復議中的被申請人)。
(2)酒駕免責條款是否成為合同內容:保險人將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情形作為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免責事由,保險人對該條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險人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為由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代位求償權: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4)監事會職權: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5)租賃物毀損滅失風險負擔: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