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考試已經在18:00結束,會計網(www.lvechang.cn)整理了最新考試真題及答案(考生回憶版),僅供各位考生參考,具體如下:
【簡答題】甲購在4s店購買了汽車,同日甲向A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交強險次日生效,A保險公司已告知保險事項,然后甲把車轉給了乙,告知A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未回復。乙開車酒駕,然后乙向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以乙不是保險保險受益人拒絕理賠。甲找A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說乙不是保險人請求不賠合法嗎,然后又說酒駕不賠,乙表示你沒有和你說明啊,這樣合不合法,然后甲去解除合同,保險公司說合同已經依法成立不能解除,合不合法?
【綜合題】乙公司跟甲公司租了個設備,租金100萬,甲公司投保200萬,甲公司監事趙某覺得乙公司是關聯方就自己請會計師事務所查,費用要求甲承擔,甲公司不同意。乙公司租的設備因為噪音大被張某避開保安一個人偷偷轉移到園區外面了,乙公司找到后要求張某返還設備賠償誤工損失,張某拒絕,被派出所關了3天,張某去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1月10日,乙公司找回設備后被丁有限合伙企業搞爆炸了,1月1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退一年租金50萬,甲公司不同意。設備的保險公司賠甲公司錢后,找丁公司賠償,丁公司認為保險公司不能要求賠償,后來甲又找丁公司賠償,丁公司賠不起,找丁公司退伙的有限合伙人連帶,丁公司有限合伙人以自己已經退伙拒絕。請問
1:趙某請求甲公司承擔會計師事務所的費用嗎,適用哪個法條?
2:張某返還設備并承擔誤工損失,適用哪個法條?
1、簡答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盡出資義務、質押留置、保險交強險商業險綜合題行政復議租賃合同保險合同有限合伙人退伙
2、保險法保險合同生效2個月內能不能解除保險費退不退監事懷疑關聯關系自行調查,調查費歸誰,借的東西能不能留置,未盡出資義務的股東能不能解除股東資格記住就這些保險法2大題
3、監事調查,調查費公司負擔。第三人的留置自然人之間可以,企業的話得是同一法律關系。未盡出資義務經催告仍不履行可以解除股東資格。
4、主觀題考的租賃合同+留置權抵押權,保險合同。政府法律制度+證券法,保險法加起來差不多有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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