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貨物收入是指企業銷售商品、產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貨取得的收入。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銷售貨物收入計入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的基數。會計核算中通常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或者其他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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