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準備金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從自己收取的會員交易手續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的制度。風險準備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
風險準備金的來源主要包括兩部分,即交易所按向會員收取交易手續費收入(含向會員優惠減收部分)20%的比例,從管理費用中提取,以及符合國家財政政策規定的其他收入。
風險準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于彌補風險損失外,不能挪作他用。風險準備金的動用應遵循事先規定的法定程序,經交易所理事會批準,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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