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變動的原因有: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基于事實行為與事件的物權變動、基于公法行為的物權變動。物權變動是指物權的發生、轉移、變更和消滅,是物權法上的一種民事法律效果,和其他民事法律效果一樣,物權的變動也是由一定民事法律事實引起的。
物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原始取得也稱為物權的固有取得或者物權的絕對發生,是指不依賴他人既有的物權而取得物權,如基于先占取得無主物。繼受取得又稱為物權的傳來取得或者物權的相對發生,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權利而取得物權。基于法律行為取得物權,通常都是繼受取得。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