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管理方式有: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管理現金。掌握每天庫存金額,不得超過銀行按定的限額,超出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如發生超庫存被罰款時,若因出納未及時將超額現金存入銀行造成的,將由出納人員負責。不準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從銀行套取現全支出,也不準以轉賬支票的方式支付職工獎金或獎品,遞進現金管理的監督。不準以“白齊”抵充現金,不準貪污挪用現金。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業務。不得多頭開戶,逃避經濟監督。
2、負責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根據審核的會計憑證,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遵守現全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規定,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按時發放工資、獎金,并填制有關的記賬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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