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存續,是指公司依法存在并繼續正常運營,也被稱作開業、正常、登記。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公司營業執照是由公司登記機關發放。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若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公司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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