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遺產及贈與稅是臺灣當地依據遺產及贈予稅相關法律和施行細則,對遺產和無償贈與他人的財產所課征的稅收。凡經常居住臺灣地區境內的臺灣人民,應就其在臺灣地區境內境外全部遺產及贈與的財產課征遺產及贈與稅。經常居住臺灣地區境外的臺灣人民,及非臺灣人民,僅就其在臺灣地區境內的遺產及贈與的財產課征遺產及贈與稅。
遺產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稅費的,應于規定的申報限期屆滿前書面申請延長。申請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有特殊的事由時,可以由稽征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延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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