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管理通常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顧名思義,出即支出,納即收入。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于出納工作。它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工作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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