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營和合營的區別是:聯營是各公司企業共同協商同意共同采取某種經營方式的聯合,除此之外各公司的其他方面,仍是完全獨立的。而合營是指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
聯營不改變參加聯營各方的所有權、隸屬關系和財務關系。根據聯營組合的目的不同,聯營又可分為生產聯營、銷貨聯營、運輸聯營、區域聯營等等。聯營各方應當按聯營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合營是必須由投資雙方或若干方共同決定投資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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