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利潤屬于負債類會計科目,目前已經取消這個科目。在最新的會計科目表中,編號2232的“應付股利”即核算企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所以“應付利潤”應通過應付股利科目核算。
在舊會計準則里,為反映企業應付給投資者的利潤,應設置“應付利潤”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記已支付利潤,貸方登記發生的各類應付利潤數,期末貸方余額表示尚未支付的利潤。應付利潤企業在接受投資或聯營、合作期間,按協議或合同規定應支付給投資者或合作伙伴的利潤。該項利潤在尚未實際支付以前,構成企業的一項流動負債。
應付股利是指企業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審議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確定分配給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企業應設置“應付股利”科目核算企業確定或宣告發放但尚未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本科目應按照投資者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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