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先受償,亦稱為稅收債權優先權,是指當國家征稅的權利與其他債權同時存在時,稅款征收在原則上優先于納稅人其他債權的償還,稅款有優先受償權。稅收優先受償是保障國家稅收的一項重要原則。
稅收優先受償是保障國家稅收的一項重要原則,其具體內容是:在納稅人對其財產出租、抵押、拍賣以及納稅人破產的特殊情況下,當納稅人的財產不足以同時繳納稅款和償付其他債權時,應當依據法律的規定優先繳納稅款。另外,破產清算中的優先權,是指在債務人破產還債的情況下,國家作為稅收債權的債權人享有就債務人的財產優先于其他債權人受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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