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環境保護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環境保護稅
交納計提的環境保護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環境保護稅
貸:銀行存款
環境保護稅應通過“稅金及附加”、“應交稅費——應交環境保護稅”科目進行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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