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委托加工費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支付加工費、運雜費時,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yè)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
“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核算企業(yè)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的實際成本。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進行明細核算。借方登記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yè)委托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委托加工物資也可以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進行核算,其方法與庫存商品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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