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會計準則下,已不再使用營業費用科目,改為銷售費用科目。其中,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勞務等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銷售費用”,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借記“銷售費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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