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備用金的核算,可在其他應收款賬戶內核算,也可單獨設置備用金賬戶,它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增加數,貸方登記減少數,余額表示庫存的備用金數額,并按照領用單位或個人設明細分類賬戶核算。
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單位內部各部門或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可以防止個人占用過多的現金,可以有效地利用資金。各單位應建立和健全完備的備用金的領用和報銷制度,加強對備用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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