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票據是一種結合“固定收益型產品”及“衍生性金融產品”的投資工具,透過發行機構將大部分的本金投資于固定收益產品,利用剩余少數的本金從事衍生性金融產品的操作,同時達到保障本金與資產增值的目的。
結構性票據不一定派發利息,而且大部分結構性票據不保本。投資者應慎重考慮發行商的背景、實力及財務狀況,也應評估自己短期內對流動資金的需要。結構性票據是由票據配合其他衍生工具如期權而組成的,回報與其他金融工具的表現掛鉤。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