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無差別待遇指一國政府給予本國境內的外國人以等同于本國人的稅收待遇,不加歧視。稅收無差別待遇是國家間簽訂國際稅收協定中的一項特別規定條款,是處理國家間稅收分配關系的一條重要原則。其具體要求是締約國一方的公司或個人,在締約國另一方負擔的稅收和有關條件,不能比締約國另一方的國內公司或個人在相同情況下負擔的稅收和有關條件不同或更重。稅收無差別待遇包括:國籍無差別待遇、常設機構無差別待遇、支付無差別待遇、資本無差別待遇。
注意:實行稅收無差別待遇的稅種范圍,在經合發范本和聯合國范本中均提出應包括各種稅,但有些國家認為只應包括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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