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貸資金理論》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提出來的,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劍橋學派的羅伯遜和瑞典學派的俄林。該理論試圖在利率決定問題上把貨幣因素和實質因素結合起來考慮,完善古典學派的儲蓄投資理論和凱恩斯流動性偏好利率理論。可貸資金理論產生于20世紀30年代,由羅伯森和俄林等提出,認為利率不是由儲蓄與投資所決定,而是由借貸資金的供給與需求的均衡點所決定。可貸資金理論綜合考慮了實質因素和貨幣因素對利率決定的影響,將社會經濟的實體層面和金融層面有機的結合了起來,合理的解釋了利率的決定過程,是當今比較有影響的利率決定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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