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債基金折舊法,是指仿照發行公司債券時,為了積累到期償付債務所需要的資金而設置償債基金的辦法來計提折舊額的方法。這種方法不同于直線折舊法和加速折舊法,要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即考慮利息的因素。
償債基金折舊法假定于每期期初提存等額基金,按一定的復利率予以積累,等到資產的耐用年限屆滿時,恰能積到一筆基金,足夠為重置該資產之用,則其每期應提的基金數,加上根據已提基金按復利計算的本利和計算的利息,就是各該期應予計提的折舊費用。由于利息是隨著基金的積累而逐漸增多的,每期應計折舊費用也是與年俱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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