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穿底指即企業內部人員個人所得稅實際的稅負遠低于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的情況,實質上是一種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避稅甚至是可能存在偷稅漏稅可能性的現象。其中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性質一樣,都是針對費用扣除后的收入進行征稅,因此不可避免會出現兩個稅種之間的“穿底現象”。同時我國國內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率極低,導致企業所得稅的實際稅負遠低于個人所得稅稅負,而對于個稅穿底的現象,稅務機關則會在強化企業征管的同時下調個稅的邊際稅率,然后通過降低“穿底”的收益來糾正“穿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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