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計稅方法是納稅人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一種增值稅計稅方法。
簡易計稅方法下,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當期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征收率;
其中: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銷售行為,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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