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當事人稱為要約人,要約所指向的對方當事人則稱為受要約人。
要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內容具體確定。要約的內容必須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包括主要條款,如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等,一經受要約人承諾,合同即可成立。
2、必須是特定人所為的意思表示。但在一些場合,要約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發出要約。
3、要約必須向相對人發出。
4、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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