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財務制度和準則沒有對企業購入軟件后計入無形資產的金額進行限制,因此企業應當以軟件的可攤銷年份、軟件的可攤銷金額等要素作為依據評估是否入無形資產項目。而《企業會計準則》中對無形資產的特征進行了規范,企業應當確認所購入的軟件是否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同時與軟件有關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以及軟件的成本是否能夠可靠地計量。若企業購入的軟件符合無形資產特征,即可以綜合攤銷年份和攤銷金額等要素決定是否入無形資產項目。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