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業單位按財務會計的形式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借: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2、事業單位按預算會計的形式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借:事業支出
貸:資金結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事業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以通過“其他應交稅費”相關二級科目以及“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處理,其中“其他應交稅費”科目用于核算單位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各種稅費,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企業所得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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