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微利企業計提企業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小型微利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的標準判斷企業單位是否為小型微利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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