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經過股東大會批準向股票投資者發放股票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時,可以通過“利潤分配”相關二級科目以及“股本”科目進行處理,其中“利潤分配”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余額,而“股本”科目的性質與“實收資本”科目的性質類似,兩者的不同點在于“股本”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業所持有的股票份額,而“實收資本”科目則主要用于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所投入的實收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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