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轉讓方式包括以下三種:貼現、背書轉讓、匯票質押。具體如下:
貼現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資金時,將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業匯票,經過背書轉讓給銀行,并貼付利息,銀行從票面金額中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款支付給匯票持有人的票據行為。
背書轉讓是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作必要的記載,并將該票據交付被背書人所作的一種票據行為。
匯票質押是根據《票據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匯票可以設定質押,質押時應當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被背書人依法實現其質權時,可以行使匯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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