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基礎審計的主要內容有:
1、檢查和評價會計控制制度、管理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的合理性、適應性與有效性;
2、確定經營活動及業務處理與方針政策、計劃程序、手續要求的相符程度;
3、確定單位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經濟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與可靠性;
4、鑒定對各種資源獲取、保護、使用控制的適當性;
5、檢查和評價單位的管理業績、經營效率和各部門完成本職工作的質量。
制度基礎審計,是在重點審查內部控制制度各個控制環節的基礎上,借以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的薄弱之處,找出問題發生的根源,然后針對這些環節擴大檢查范圍,而對內部控制制度有效之處,則可縮小其檢查范圍,或簡化其審計程序的一種審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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