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申報,即企業跟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要向稅務機關申報,屬于一項稅務術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進行關聯申報。附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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