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現金日記賬使用的合法性,明確經濟責任,防止舞弊行為,保證賬簿資料的完整和便于查找,各單位在啟用時,應首先按規定內容逐項填寫“賬簿啟用表”和“賬簿目錄表”。在賬簿啟用表中,應寫明單位名稱、賬簿名稱、賬簿編號和啟用日期,并在經管人員一欄中寫明經管人員姓名、職別、接管或移交日期,由會計主管人員簽名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
現金日記賬通常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后的現金收、付款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做到分工明確,專人負責,憑證齊全,內容完整,登記及時,賬款相符,數字真實,表達準確,書寫工整,摘要清楚,便于查閱,不重記,不漏記,不錯記,按期結賬,不拖延積壓,按規定方法更正錯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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