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具體如下:
1、年限平均法是按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平均地提折舊的方法;
2、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固定資產每期應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3、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余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的一種方法;
4、年數總和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分母代表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
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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