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匯繳是繳款個人或繳款單位直接向基層稅務機關、海關繳納稅款,然后由稅務機關、海關將所收款項匯總繳入國庫或國庫經收處的過程,主要適用于對農村集市、個體工商戶和農民的小額稅款,以及出入邊境人員應納的小額稅款、查處走私、違章等罰沒收入等無法即時上繳國庫的款項的管理。
自收匯繳的實質是作為國家機關預算收入的一種收納方式,有利于加強對國家稅務活動的管理和完善,同時也提高了國家機關國庫收繳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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