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管理方法有以下三種:
1、制度管理:即審計機構要做到高效、廉潔、低風險,必須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實行嚴格的制度管理,依法行事,避免人治;
2、目標管理:是根據目標進行管理,即依據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的綜合平衡,確定在一定時期內預期達到的成果,制定出目標,并為實現該目標而進行組織、激勵、控制和檢查工作的管理方法;
3、系統管理方法:是根據審計活動具有的系統性從審計活動整體系統出發,著眼于整體與部分、整體與層次、整體與結構、整體與環境的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求得優化的整體目標效應的綜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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